江苏沭阳县构建五大救助体系保民生
近年来,沭阳县逐步扩大救助范围,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健全完善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紧急救援、特困户救济、大病医疗救助等五大救助体系,有效构筑起加强民生保障的多层救助网。
一是大力实施“阳光低保”。该县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施保,并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特别对低保对象中的孤老、孤儿、大病、重残和单亲家庭,酌情上浮救助保障标准。目前,全县现有城市低保对象6407户11132人,月保障标准从1997年的60元提高到现在的260元,人均月补差173元;农村低保对象27087户58948人,月保障标准从2005年的60元提高到现在的210元,人均月补差158元。据了解,今年以来,沭阳县已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6933万元,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二是做好五保供养工作。沭阳县把五保供养工作当作健全城乡救助体系的重头戏。目前,全县共有5096人享受五保待遇,其中,分散供养1580人,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2800元;集中供养3516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为提高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近年来,该县先后投资6122万元,按“三有、六能、六达标”的要求对全县38个乡镇敬老院全部进行了提档升级,实施床位建设项目84个,新增床位3975张;进一步改善了敬老院的生活、健身、娱乐等设施,大大促进了集中供养率的提高。
三是实施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为及时解决因天灾或突发事件给困难群众造成的临时困难,去年以来,沭阳县依据《沭阳县救灾应急预案》,先后发放春荒、冬令救灾款474万元,救助灾民74800人(次),恢复灾后重建24户99间2140平方,有效保障了因灾致困群众的正常生活。同时,为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该县拨出专款,为紧急救援人员配备了专业救灾装备。
四是做好特困户临时救济工作。今年以来,为因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发放临时救助款860余万元。
五是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该县围绕“一扩、两提、一降”修订了《沭阳县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扩大救助对象与范围;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降低救助起付线。城乡医疗救助平台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系统联网,实现现场结报,极大方便了救助对象。今年以来已发放医疗救助金4526万元,有效防止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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