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项”措施加快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兑付力度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在2012年所作大量扎实有效工作的基础上,目前所属十一个旗县市区全部实现了通过 “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资金。为了将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补贴资金兑付到位,在补贴兑付过程中具体措施如下:
1、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各旗县有效利用当地的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农民能够及时了解种粮农民补贴的补贴标准、分配原则及兑付的方式和程序等政策信息。
2、制定切实可行的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对于2013年种粮农民直补和综补,各旗县以2012年的基数为准进行发放;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在兑付程序上,先由乡镇将补贴清册进行张榜公示,并将公示内容进行拍照后存档备查,农民无疑议后由乡镇上报旗县财政部门,审核无误以后报送当地农村信用社,由其将补贴资金存入每个农民的“一卡通”账户;在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上采取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人负责、封闭运行的方式,各旗县财政部门将资金从当地农发行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直接拨入在信用联社设立的“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专户”上,然后再由信用联社负责存入农民的银行卡中,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最大限度地让农民满意。
3、继续执行补贴兑付进度情况旬报制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抓紧做好2013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内财贸〔2013〕167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兑付情况半月通报制度的通知》(内财贸〔2010〕18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市今年继续要求各旗县于三月中旬开始将各地补贴兑付工作进度以旬报的形式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上报财政部和市财政局,以便及时掌握各地补贴进度情况,督促进度较慢的旗县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迎头赶上,切实提高补贴兑付进度。
4、督导检查。为确保补贴信息的真实性和资金兑付的及时性,我局由分管局长带队,深入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前旗、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等六个旗县,实地检查了上述旗县的现场公示、补贴系统数据修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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