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市三项措施规范机关后勤服务采购管理
近日,泰州市财政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加强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试行)》,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机关后勤服务采购管理。一是严格计划申报。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在后勤服务合同到期前三个月,需填制政府采购计划表,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采购服务项目标准核实和资金审核。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凡购买后勤服务的部门(单位),须在市级以上政府采购网站及时发布采购信息。三是强化专家评审。部门(单位)购买后勤服务、确定服务提供单位必须经过专家评审,专家人选由市财政局按程序从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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