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兴县切实加强教育资金监管
一、建立教育资金管理例会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资金管理,从2013年7月起,建立教育资金管理月度例会制度,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轮流组织,县财政局、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及业务管理股室工作人员参加,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教育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教育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二、规范教育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进一步规范教育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切实提高审批拨付效率,保障教育项目支出及时需要。一是明确审批拨付流程。对年初预算安排项目资金申报流程、教育再分配资金审批流程、乡镇管理项目资金申报流程、教育项目增加工程量申报流程、教育项目预算(决算)送审流程、教育项目预算评审申请表、教育项目竣工决算审批表、教育设备采购审批流程等审批流程表,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会商后正式下文实施。二是提高审批拨付时效。县教育局提供教育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时间进度安排表,并向县财政局申报。在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前提下,县财政局合理简化资金审核拨付流程,由教科文股对资金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教育项目资金在审批流程规定时限内拨付到位。食堂收入部分,由各学校持非税缴款凭证直接到支付局录入指标申请拨款。
三、严格教育项目建设支出管理。严格教育项目建设支出管理,防止教育工程项目超计划实施现象。一是强化项目概算管理。切实做到以概算控制预算,以预算控制决算,对项目资金进行源头控管,教育系统所有学校不得超计划实施项目建设。二是强化项目预算约束。认真落实2012年第1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预算审批制度,对未按规定程序及要求报批擅自提高工程预算的,超预算部分由学校自行负担,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监管。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监管。一是提请成立县教育系统大宗设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建议由分管财政的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大宗采购项目。二是科学精细编制教育项目年度采购预算。县教育局在编制年初预算时,要按照科学精细的要求,认真编制年度采购项目预算。县政府采购办、县财政局教科文股对教育系统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严格把关,所有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集中采购。三是加强教育采购项目专家库建设。逐步将信息技术、生物、化学、物理、体育、音乐、美术等专业教师纳入县政府采购专家库,进一步加强对教育采购项目的调研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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