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民生保障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随着市福利院老年公寓养护楼主体竣工和儿童福利中心一批新娱乐、教育设备的到位,我市(北海)民政部门今年(2013年)上半年的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加强全市民政系统项目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市民政局把民政项目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争取,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扎实推进市儿童福利中心和老年公寓二期项目民政项目建设。
市儿童福利中心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1年底投入使用。该项目的建成改善了孤儿和弃婴的生活条件,提高了生活质量。为进一步完善该中心内部设施设备,2013年计划投资160万元,购置一批儿童生活、医疗、娱乐、教育设备。截至6月底,全部设备已经到位,目前正在安装调试,即将投入使用。此外,投资448万多元的福利院老年公寓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已经竣工,目前正在向自治区民政厅申请项目配套设施资金,争取10月份正式启用。
在抓好民政项目建设的同时,民政部门根据保障对象家庭经济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水平,做到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2013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的要求,结合北海市实际情况,我市制定了提高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的工作方案,将市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每人每年2000元。
民政部门通过对申请对象家庭收入调查,民主评议,两榜公示,逐级审核等方式严格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等程序,低保补助金均通过银行直接转账到低保对象的银行卡中。1-5月,我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0.17万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2150.96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5.08万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2113.86万元。
民政部门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确保优抚对象各项待遇落到实处。据统计,我市有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享受生活定补人员共 6085人,每月的优抚、定补金都按标准及时、足额兑现到位。截至5月底,全市共发放抚恤、定补金11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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