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财政投资评审半年砍下2.9亿元
2013年以来,湖南郴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照“节支也是增收”的评审理念,不断拓宽评审范围、严格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量,1-6月,评审财政投资项目180个,审查金额14.1亿元,审定金额11.2亿元,审减2.9亿元,平均审减率达21%,最大限度发挥了财政资金效益。
为确保评审工作优质高效,该市成立了“郴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联合监管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仿古工程、大型机械土石方工程、电力建设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水利工程8大工程类型编制、评审预算控制价一律按照4%-9%不等的比例下浮,并将下浮价作为工程招标的最高价,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虚高”的现象。
强化评审程序,凡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施工”、“先评审,后批复决算”的工作程序,强化了财政部门全过程动态监管职能,彻底改变了“部门点菜,政府买单”的状况。规范工程变更,单项变更超过合同价20%或投资额超过300万元的工程变更,应编制预算报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评审,并报市政府批准。未经市政府批准的变更,建筑方不得擅自计价计量,杜绝了建筑方“把小工程,做成大工程”可能。在做好项目在建过程监管的同时,将评审关口前移,重点加强了项目可行性和投资概算的评审,推行项目预算控制。在项目设计中,实施限额设计,要求施工图预算不得超出设计概算;项目实施前,积极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和招标监督,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成本控制价格。项目施工时,积极参与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验收,参与材料设备的询价认证,保证了签证的准确性,为竣工结算提供真实依据;项目完成后,严格工程决算审查,认真查处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剔除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等不合理支出。通过勤管理、严监管等系列措施,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政府投资项目成功“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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