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马尾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创建
一是实施名牌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认定的奖励100万元,获得省名牌产品认定的奖励5万元,获得市产品质量奖的奖励2万元;二是实施商标奖励。新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奖励100万元,获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奖励5万元,获得市知名商标认定的奖励1万元;三是对获得中央、省、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除获得中央、省、市财政颁发的奖励资金外,区财政还将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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