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安县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收益增份有“尚方宝剑”
日前,湖南东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东安县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该规定同时适用于土地补偿、安置补助等。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该县还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重点工程指挥部、县住建局、农办、人口计生委、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等单位在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中应按各自的监督管理职能,认真督促“增加一人份额”的执行,并把这一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单位考核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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