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凤翔县再次提高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为了提高现役军人依法服兵役热情,将义务兵优待政策落到实处,今年7月份,凤翔县再次提高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1.2倍,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将农村义务兵家庭户优待标准提高到10990.8元,城镇义务兵户优待标准提高到26630元。对城乡入伍的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家属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10000元。同时,对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对其家庭增发一定数额优待金。其中:立三等功增发200元,立二等功增发400元,立一等功增发600元,荣获军队军区以上单位荣誉称号的增发800元。
八一节前夕,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为全县549名城乡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700万元。今年,凤翔县共优待2011年、2012年入伍义务兵549人。其中:农业户口506人、非农户口43人、高原兵23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现役军人30人。截至目前,所有优待金以全部发放完毕,使城乡义务兵家庭享受到了党和国家的优待政策。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上善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