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县就业困难人员创业享受政府补贴
日前,石泉县制定出台《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办法》,凡是当年初次自主创业的八类就业困难人员,即可申领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八类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失去土地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这八类就业困难人员当年初次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执照后,正常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县城乡创业就业局一次性给予2000元创业补贴,从而调动了就业困难群众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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