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桦甸市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乡村医疗补助标准
为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质量,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桦甸市从2013年开始,提高了对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偿额度,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核定补助,以每人不低于10元标准核定财政补偿额度。服务人口不足1000人的,按照最低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偿,超过1000人按实际服务人口数量核定补偿额度。所需补偿资金按照中央、省和市县3:4:3的比例负担。今年我市已经足额落实并拨付了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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