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财政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一是完善村医补偿政策,落实运行经费补助。在安徽省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按每1200个农业户籍人口增加4000元的补助,专项用于对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奖励及医疗责任保险、网络使用、药品配送、水电等运行补助费用。
二是规范经费拨付办法,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实行“按季预拨、半年考核、打卡发放、年终结算”。村卫生室所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得分、农业户籍人口等制定经费分配方案,经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乡村医生个人账户。一般诊疗费新农合报销部分,实行“双月申报、双月支付、年终总结算”的结算方式,并直接拨付到村卫生室负责人账户。
三是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充实优化村医队伍。对具有村医资质、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村医,落实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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