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淳安县四项举措助力农业产业化发展
一是鼓励园区建设。对现代农业园区和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按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设备、休闲观光设施投入资金的40%-45%给予补助,单个园区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和200万元的补助。列入市级以上资金补助的园区项目,单个环节补助不超过投资额的70%。
二是加大技改投入。农业企业新建、技改和扩建项目按新投入设备的9%给予奖励;农业龙头企业、成长型农业龙头企业的设备投资额分别按9%和15%给予奖励,基建投资额按2%给予奖励。
三是发展电子商务。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年交易额达一定规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10万元奖励;农产品销售额企业100万元、个人10万元以上的,按网上交易额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四是予以贷款贴息。对项目单位按上年度实际发生的贷款和支付的利息,按贴息率3%、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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