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滞留大量的考生未领取的2009年度(含2009年度)以前的未达到全国通用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未达到本市合格标准的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由于考试成绩已超过有效期限,已基本无考生前来领取上述成绩通知书,为此,我中心将停止发放上述成绩通知书。在停止发放前,我中心定于2010年7月15日至7月17日最后一次发放上述成绩通知书。仍需要领取上述成绩通知书的考生,请务必在上述时间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成绩通知书。在2010年7月17日前仍未领取的未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本市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我中心将不再发放,特提醒有关考生按规定时间及时领取。
2009年度(含2009年度)前职称外语考试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和古汉语考试成绩达到本市合格标准,但尚未领取成绩通知书的考生,也可于上述时间来领取成绩通知书。
考生领取成绩通知书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本人领取成绩通知书,请出示准考证。
2、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前来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考生如知道本人报名序号,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不知道报名序号,请先拨打96888222进行查询(固定电话、联通、小灵通用户),领取时向工作人员提供报名序号并出示身份证。
3、他人代领成绩通知书的,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4、领取成绩通知书后,准考证由考评中心统一收回。
5、领取时间:规定日期的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