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监局规范寿险销售行为
(编者按: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保险意识增强,保险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京保监局设置“消费提示”栏目提示消费者在保险消费过程中应当关注的事项,并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希望引起广大消费者的关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寿险公司销售行为,近期,北京保监局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对保险销售宣传、销售用语、销售回访和销售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规范要求,北京保监局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关注宣传资料,理性分析销售人员的承诺
保险公司及其代理机构的销售人员承诺高收益、对保险责任讲解不清甚至自制产品宣传资料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屡有发生,为此,北京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宣传资料管理,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前要客观分析销售人员向您介绍的保险产品,关注销售人员使用的宣传资料是否为保险公司统一印制,凡印制粗糙、内容简单、过于强调“收益率”或将保险介绍为“存款”等宣传单均有可能是违规宣传资料。
二、关注销售过程,仔细阅读并认真填写投保资料
销售人员向您推销保险产品,应按照北京保险行业的统一销售用语明确向您告知其身份和所介绍的产品名称、保费缴纳期限及每期缴纳金额、投保后的犹豫期内享有无条件退保的权利等内容,并向您出示保险条款和投保提示书,如果您购买的是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资连结险等产品,销售人员应向您出示产品说明书。同时,您还应关注和监督销售人员是否解释清楚分红险产品分红分配的不确定性,万能险产品超过最低保证利率部分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投资连结险产品的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等内容。您应仔细阅读投保单、投保提示书等相关投保资料并亲笔签名。为便于保险公司对您提供回访服务,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投保单上填写真实联系方式。
三、关注保险合同,认真对待保险公司的回访
保险公司承保后会向您寄送保险合同,您收到保险合同后要及时阅读,并关注合同所列明的保险责任、缴费期限和退保损失等内容是否与您的购买意愿相符。保险公司会在您签收保险合同后的10天犹豫期内进行回访,这是保护您利益的一道重要屏障,保险公司的回访将再次向您确认是否理解了销售用语中需要明确的内容。北京保监局提示您认真对待保险公司的回访,如实回答回访人员提出的问题,遇到不清楚的内容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了解。如果您草率应付保险公司的回访,随意回答问题,保险公司将难以核实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是否规范,最终损害您的切身利益。
四、关注销售人员资质和诚信记录
销售人员的资质和诚信状况是销售行为规范与否的关键,中国保监会规定销售人员必须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北京保监局在执行保监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保险公司和专业代理机构的销售人员还应取得其所在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或《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同时,商业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应在营业网点主动公示销售人员的资质情况。销售人员的诚信记录将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并供社会公众查询。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能够认真核实查询销售人员资质情况和诚信记录,并可到北京保险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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