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的河:我的童年
题:这是旧文,每篇都是短短的,这是我最初写字时,最先想到要记录的东西。为了能把它们写好,我甚至利用午休时打了底稿,那该是我对文字最崇敬的姿态,在稿纸上为文的结构、词的适度、字的揣摩而涂涂抹抹。不知为什么,在写过这些字以后,每次来看,都心思沉沉,甚至还会有眼泪。而绝不是后来朋友言的,我有及其自恋的倾向。所以,有一段的时间我回避着不来看它们,一直到我把字越写越尖锐,一直到厚厚的墙可以把自己的软弱遮蔽,一直到我在墙里有了进攻和防守的弓剑,我才又来。但我知道,我不能选择那静夜里的时刻,在那个时刻里,我会顺着时间的河往回寻找,此时的我,会和那时一样,容易迷惘和脆弱……父母家几经周折,至今没有固定的住址,对家的印象仍是那许多错落的红砖房形成的狭长的巷子,家的具体位置是XX区XX委197组5号。70年代初我生在那里,一直到88年我上了大学。再回去的时候,却见不到它原来的摸样了,这里已经被簇簇高楼代替,唯一不变的是不远处火车隆隆驶过的声音。那些我搬着小板凳坐在门口看来来往往人的记忆,不知不觉的就跟到了今天。板结了的黄土路上、经常走着的颤颤微微的拿着烟袋锅的隔壁的阿婆,邻居家会拉二胡的叔叔每天黄昏时总是定时的表演,最欣赏的是后院刚搬来的穿着翠绿旗袍的女人、袅娜的身姿让我根本听不见院里人对她的指指点点,还有与老姨最好的体弱多病穷困极了的琴姨,每年过年该吃饺子的时候,妈妈和老姨,都会不顾她家狼狗的疯叫给她和她卧病在床的老爹送去一小盆。所有这些记忆就象长了脚一样,会自己奔跑,在安静的时候,要我和它一起回到过去。我也经常会把这些记忆讲给老公听,他听了后,便把我偶尔的歇斯底里归罪于那里,说一个复杂的环境总会给孩子留下阴影。因此,总是思量,在那个胡同,在那个时代,有着怎样的故事。
1、一个嬴弱的小女孩
我从小寄居在姥姥家里,院子里的每个人在我能记事时,就告诉我,我一出生就得了肺炎,要不是姥姥在医院病房极度紧张只能坐在楼道的长椅上坚持给我输液治疗7天,我早就没了小命,是姥姥的坚韧救了我。
我的母亲一开始便没有母乳,而我又倔强的不肯喝一滴奶粉,她把我寄放在姥姥这里。于是姥姥熬米汤给我喝,也经常咀嚼烂了食物再放到我的小嘴巴里。这还是正常的时候,因为在我熬过那7天之后,落下了病根,那种高烧着的小红脸蛋、那种象虾米一样咳嗽的姿态,那种靠长期肌肉注射治疗疾病、又被无休止的注射疼痛困扰的童年,周而复始的不断的轮回。
我因此很弱小,几乎不能出门,很多天会被他们捂在被子里,期望降下居高不下的体温。那时总在想,能够外出的时候多快乐,即使只是穿着满是鼻涕的破衣服,扣眼里还挂着一条脏手绢,一个小小的身子,一颗只显大脑门的脑袋,跟在姥姥拾破烂的推车旁,用一双大眼睛努力的张望——这景象无数次缠在我的梦里。
2、转变
有一天打针后,我的腿就一瘸一拐了。妈妈很担心,前排房子住的一个姐姐就因为打针伤了神经变成瘸子。妈妈请了难得的假带我去医院,医生确认不是病理问题后,顺便告诉妈妈可能是我作怪。在我保证真的不能一时改正后,她最终决定不再叫我打针了。
从此我的腿慢慢好起来,身上也没了疼痛的困扰。最快乐的是满院子能够疯跑,虽然还是会生病,但和玩比起来并不关键。疯跑疯玩的成效很迅速的表现出来,我越来越少的生病,身体越来越强壮。可能由于压抑了太久,我身体的潜能一下子迸发出来,我几乎成了游戏健将。女孩们最喜欢玩跳皮筋,我能够上蹦下跳,翻新花样,而且可以拯救同伴;还有两手传布口袋,我可以传4个。
尤其是上了小学之后,这个趋势越发演变的厉害。上课时,老师讲的内容和我学会之间没有时间差。所以一下课,我们一群女孩子便聚在一个女同学家,她们都在院子里玩,我一个人做作业;做完后,她们再一一过来抄。自然我成了这个非正式组织的关键人物,每个成员都表现了极度愿意以我为伴的心情,我也成了她们用来对抗正式组织的力量。因此,你经常会看见,每当劳动时,一个瘦小的女孩为了不让班长(一个大我一岁,高我一头的女生)分过多的活给我们而据理力争、在不能满足时毫不客气的发生扭打的场面。最严重的是上课时与老师冲撞却无论如何不肯认错的情形,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小姑娘太倔强。但问题的关键是我学习总是第一,这是他们拿我无可奈何的地方,最多只能让我在正式组织里不能担任一官半职。好在,那时我是少年不知愁滋味。
3、女孩的真相
听起来,我好像是一个假小子,其实刚好相反,那时听的最多的是“这个小姑娘好漂亮”。那个时代经常以弯弯的眉毛、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皮肤形容美女,虽然我还小,但那时大家都如此说我,所以我想自己该是那时的“小美女”了。小美女有很多好的先决条件,被学校的文艺队选中,上舞台表演节目。脸上涂着厚厚的油彩,表演后久久不愿意洗掉,但只有这一次,我由于没有能力再支付上舞台表演的服装费退出了。我虽依然瘦小,可灵活迅速的反应让市游泳队选中,但光是昂贵的泳衣就让我妈妈知难而退了。因此,至今我还没有风花雪月的细胞,不会吹萧扶琴、起舞弄歌,也仅仅是用自己的嘴来显示技能,比如演讲、朗诵、上课什么的,而如果这个不算,那我该是无一技之长了。
4、我的一双夹脚的鞋
我的脚35码,不大不小。在我心里没原由的认为,如果小时没穿过那双夹脚的鞋,我的脚会大的,那就不行了,相对来讲,我认为女人小脚才好看。
小时候家里很穷,总会因为过年向妈妈要一件新衣服而哭哭啼啼,最后却总是不能如己愿,所以我根本就没奢望过自己会有一双皮鞋,但事情就这么发生了。邻居的列车员又跑北京线,妈妈托她给我带一双皮鞋,知道后我一点也不兴奋,我等待着妈妈反悔的那天。可很快我就看见妈妈拎回了一双皮鞋,黑黑亮亮的、黑色的系带、皮子上还有小小的洞,随后我看到了妈妈的表情,也听见了她的唠叨:“鞋子该买大点,能多穿几年啊。不要怎么好?下回咋让人家捎东西?”最后,在妈妈顾及面子的情况下,我终于穿上了这双意外的皮鞋。很合脚,很舒适,也很让人羡慕,它成了一个炫耀的物件。连那厉害的王老师也把我叫到身边:“哪里买的啊?”
“北京呗!”我骄傲,所以我穿了整整两年,直到妈妈发现我走路又一瘸一拐的了,我才换下它来。
5、关于裙子
由于我住在姥姥家,妈妈对我的关照就是给我一点零花钱,3分、5分的,我不舍得用来买冰棒,攒起来要隔壁的姐姐领我去照相,喜欢听照相的阿姨说:“对,就这样,露出小酒窝”。
有天,我穿了妈妈给我买的一条裙子,是软软的漏着无数小孔的纱做的,很透明,会露出里面的内裤。6岁的我还不知道害羞,穿着每个东北女孩在极其短暂的夏天都渴望的不管是什么样的一条裙子,找到了隔壁姐姐想去留下自己穿裙子的样子。可姐姐说,去换了裙子吧,不好看,人家会笑话的。我沉浸在终于有了裙子的快乐的情绪一下子就不见了。换了裤子,照了照片,这次照相的阿姨再也没说,露出小酒窝漂亮的话。
要知道,在我还无法感受害羞的情感时,那条廉价的纱裙是我对大女孩的全部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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