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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汇总——经济法需要背的东东

2010-03-17 13:02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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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参加注会考试,听取网校老师的建议,先啃两个据说到处是考点的大部头-经济法+税法,嘿嘿!

  刚刚听完游老师的第一章,现在根据老师的辅导,列举下一部分需要背的东东,主要是比较集中的,还有一些我背下来的方法。前提说明,能写下来的,都是我自己认为符合我自己的方法,大家觉得好,可以看两眼;不好的,不要被我带到沟里去哦,哈哈!

  闲话少说,书归正传。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一、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4条)

  1、定金条款,合同中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的20%,定金条款依然有效,但是,超过20%的部分无效。

  2、抵押或质押合同中的流质或是流押条款。

  3、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联营合同有效,保底条款无效。

  4、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7类)

  这个,游老师说对比对比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记忆

  法律行为有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这三条好记些。

  这样,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按照教材的顺序就是1:2,2:3,3:4。

  有人说,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具体就是说,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第一条,对应无效民事行为的第一、二条。

  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第二条,对应无效民事行为的第三、四、五条。

  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第三条,对应无效民事行为的六-九条。

  三、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

  我非常想骗他(主观心里状态为故意),并做了很多事(有具体的欺诈行为),他终于上当了(受欺诈方作出了意思表示),我很得意!(受欺诈方实施的民事行为与欺诈放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最后一条有些牵强,意会得了,呵呵。

  四、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中条件的特征:

  将来的不确定,还是有约定的靠谱(合法)。

  五、短期诉讼时效(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呗丢失或是毁损的

  记忆:我租了一件质量不合格且未声明的新衣服,使身体受到伤害,且寄存的旧衣服也已经丢失(毁损),我(延付)拒付租金。

  六、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这个比较多,我编了个老王的故事,呵呵。

  老王是一家小厂的老大,有些小聪明。

  甲是老王供应商的一个业务员,一心想憋着法向法院告老王一状。

  他和供应商A订货,附条件为:假如我家仓库存货高度低于仓库高度一半,则付全款。(剧情需要,假设附条件可以成立,对应第一条)

  供货后N久未付款,供应商A的业务员甲两个月后来仓库勘察,气急败坏的对老王说,咱不能一边进货一半把仓库往高了盖呀!

  遂双方协定,今天是1月1日,3月1日付货款款。到时候告你可别哭!(对应第一条)甲走人。2月1日,老王给供应商打电话商量:3月1日还钱任务有些重呀,能不能3月1日,还一半,3月15日还一半呢?

  供应商同意,甲想告老王的心思被推到了3月15日。(对应第二条)

  3月10日,甲兴冲冲问3月15日的货款准备的怎么样了。老王一脸无辜的说,我们并没哟约定是今年3月15日啊,我的意思是明年,后年(当然越后越好了)的3月15日呀!我们其实并没有一个履行期或是说一个明确的履行期呢。

  甲脸都绿了,大吼,还真让我碰到假货了啊!那好,我们现在商定吧,确定了,是2010年3月15日,付货款。(对应第三条)

  老王不同意,理由是那天我会肚子疼,要出门看病。

  耍赖呗!

  履行期限不能确定,甲无奈地说,这样吧,最后宽限到这个月的月底,4月1日,我来要钱,再没有我就告你去!(对应第三条2)

  哼哼,这事咱哥们可是做过,隔壁那家小刘,到期我向他要债的时候,他当时就和我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我立马就把他告了!(对应第三条3)说完拍屁股走人。

  老王忐忑的迎来了4月1日,但A没有来,他的小徒弟B来了,一问原因,原来A昨天让被他别人打了,就是被他告的那个小刘。(加害人及侵害事实),一棍子就给放倒啦!血流的哗哗的……甲知道是谁干的,当天又告了他一状。B也吃了挂捞儿,被一板砖拍到后背上了,伤势不明显,他要等到确诊后才去告小刘。(对应第四条)

  老王安慰B,劝他尽快去确诊,万一20年都没结果,你的权利就不受法律保护啦!(对应第七条)

  这时候老王心里总算舒服些了,暂时没人来要帐,但好景不长,卫生局的来了,说你那个仓库不能再往高了盖了啊,被飞机撞了怎么办?你要是再往高了盖,我们可以告你去!(对应第五条)

  老王很郁闷,不以为然,管你们鸟事?

  而后果很严重,仓库被强行夷为平地。老王哭了,那可以要交付货款的呀!

  2010年6月1日经查实,卫生局拆了老王的仓库属违法行为,老王当日提起国家赔偿。(对应第六条)

  以上故事情节纯属虚构。

  故事有些长,其实我是画着说的,嘿嘿。少儿简笔画配说明。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画个老王呀,能少写好多字……

  进入论坛查看原文:我的小汇总——经济法需要背的东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Jo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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