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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收取的维修基金是否征收营业税

2008-10-7 15:50 吉林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我们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维修基金是专款专用,单项列支,请问交纳营业税时,这部分维修基金也要交营业税吗?

  答:国税发[2004]69号文件规定:住专项维修基金是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一项代管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鉴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资金所有权及使用的特殊性,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提示:维修基金不交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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