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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填列的金额

2008-4-22 16:46 商丘市国家税务局 【 】【打印】【我要纠错

  咨询描述:

  您好!我们是一家工业企业,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一栏是否应为:本月已交增值税额+已交增值税额的10%(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吗?

  解答内容:

  您好: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具体请您参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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