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请问“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如何界定?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不包括个人和个体经营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地;财务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文件同时明确,凡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一律不得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问: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请问“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如何界定?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不包括个人和个体经营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地;财务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文件同时明确,凡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一律不得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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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国税1-20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09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地税1-12日按月申报缴纳个税……<详情>
2月份:国税1-22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8日按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3月份:1-8日按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1-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等,以及无应纳税(费)款申报……<详情>
4月份:国税1日-20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地税1-12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5月份:国税1日-19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12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6月份:国税1日-17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7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7月份:国税1日-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7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8月份:国税1日-16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9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9月份:国税1-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7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10月份:国税1-26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地税1-15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11月份:国税11月1日-16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以及无应纳税(费)款申报;地税1-9日按月申报缴纳……<详情>
12月份:国税12月1日-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以及无应纳税(费)款申报;地税1-7日按月申报缴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