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家新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人员,公司能否向当地地税机关申请领购不动产发票用于自开?自开票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规定,不动产纳税人区别不同情况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为自开票纳税人,可以在不动产所在地自行开具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售给的发票: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执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按照规定进行不动产项目登记;使用满足税务机关规定的信息采集、传输、比对要求的开票和申报软件。
对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为代开票纳税人,由其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