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产生税收筹划
组织行为学理论认为,行为是由内在心理因素和外在环境刺激所决定的。我们分析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形成机制,同样要从行为的内在心理因素和外界环境刺激两方面着手,即具体分析企业产生税收筹划行为的动机及外界环境的影响因素。
税收筹划行为的动机分析
目前,我国企业的负担主要包括税收负担和收费负担两部分。“税”与“费”虽然共同构成企业负担,但两者存在着诸多差别。从性质上讲,税收具有“公共”服务付费性质,收费具有“个人”服务付费性质;从征收对象上讲,税收向税法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普遍征收,收费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受益者,只有享受了某些特定服务,才必须缴费,具有受益与支出的直接对应性;从用途上讲,税收是政府的集中性收入,不具有特定的用途,收费由于事出有因,因而各项收费具有特定用途。由于税费的上述差别及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企业往往更愿意支付与享受特定服务有关的费用,或者觉得收费相对无法避免。在这种费硬税软、先费后税的情形下,企业减轻负担的工作重点往往是设法减轻税负。
根据现代企业理论,企业的实质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包括企业与股东、债权人、政府、职工等之间的契约,而且各契约关系人之间又存在着利益冲突。当我们承认经济人的逐利本性、契约的不完备性和部分契约是以会计数字作为基础等前提条件时,部分契约关系人(如企业投资者与管理者)便有动机和机会进行某些操纵,以减轻自身负担并进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只要在企业税负契约中使用会计数据作为决定税负大小的重要指标,则在税负契约执行过程中,投资者与经营者就会产生对会计数据及相关行为进行管理控制的动机,以谋取其自身的利益。企业管理人员掌握着公司真实的会计信息,理性的企业自然具有强烈的利用现有的信息不对称性和契约的不完备性(如仅凭利润征收所得税及各地区税率存在差异等)进行减税的动机。然而,企业减轻税负的行为动机最终能否体现为税收筹划行为,则主要取决于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
税收筹划的外界影响因素分析
1.税法、税收法规的执行情况。税法、税收法规的执行情况对企业的减税行为有着重要影响。如果税法、法规等得不到有效执行,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戒,即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较低,则企业就不会再费尽心思采取税收筹划行为,或者此时的税收筹划行为已异化为偷、逃税行为。反之,如果税法、法规得到有效执行,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惩戒,则企业就有了更多的税收筹划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纳税意识的强弱。纳税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税收筹划。如果纳税人纳税意识低下,纳税人往往会采取公然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条文的偷、逃税行为。只有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水平,才有可能出现符合税法条文与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此时,纳税人按照立法意图,有意识地安排自己的生产经营、投融资及其他财务管理活动,来达到税负最小化的目的。
3.税收执法的公平程度。
纳税人所感受到的税收执法的公平程度、财政支出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其自觉纳税的愿望,进而影响其进行税收筹划的积极性。税收执法水平较高,政府支出合理,尽可能将税收收入用到“刀刃上”,提高纳税人的税收公平感,有利于减少偷、逃税行为,并推动企业主要通过符合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来减轻税负。
4.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如果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方法的选择定得十分具体、明确,而且执法保障有力,则采取税收筹划的余地就相对小。而若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方法的选择留有很多选择的机会,则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能性也会相应增加。
5.会计人员的立场。税收筹划目标能否实现,从事技术操作的会计人员的立场无疑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关于会计人员的立场,理论上仍然存在着国家立场和企业立场的争论。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会计的立场是由其所面对的具体经济环境、经济体制所决定的,而会计的立场将直接影响到税收筹划目标实现的可能性。显然,会计的企业立场更容易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而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会计人员主要采取企业立场,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行为,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它说明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将会采取合法的手段来追求减税利益的实现。引导企业开展税收筹划行为是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的重要途径,而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普及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与氛围。完善、规范的税法与税制,带给纳税人逃避税的空间应大为缩小,而将为税收筹划的开展提供更广阔的舞台。
(作者:管强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
税收筹划行为的动机分析
目前,我国企业的负担主要包括税收负担和收费负担两部分。“税”与“费”虽然共同构成企业负担,但两者存在着诸多差别。从性质上讲,税收具有“公共”服务付费性质,收费具有“个人”服务付费性质;从征收对象上讲,税收向税法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普遍征收,收费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受益者,只有享受了某些特定服务,才必须缴费,具有受益与支出的直接对应性;从用途上讲,税收是政府的集中性收入,不具有特定的用途,收费由于事出有因,因而各项收费具有特定用途。由于税费的上述差别及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企业往往更愿意支付与享受特定服务有关的费用,或者觉得收费相对无法避免。在这种费硬税软、先费后税的情形下,企业减轻负担的工作重点往往是设法减轻税负。
根据现代企业理论,企业的实质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包括企业与股东、债权人、政府、职工等之间的契约,而且各契约关系人之间又存在着利益冲突。当我们承认经济人的逐利本性、契约的不完备性和部分契约是以会计数字作为基础等前提条件时,部分契约关系人(如企业投资者与管理者)便有动机和机会进行某些操纵,以减轻自身负担并进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只要在企业税负契约中使用会计数据作为决定税负大小的重要指标,则在税负契约执行过程中,投资者与经营者就会产生对会计数据及相关行为进行管理控制的动机,以谋取其自身的利益。企业管理人员掌握着公司真实的会计信息,理性的企业自然具有强烈的利用现有的信息不对称性和契约的不完备性(如仅凭利润征收所得税及各地区税率存在差异等)进行减税的动机。然而,企业减轻税负的行为动机最终能否体现为税收筹划行为,则主要取决于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
税收筹划的外界影响因素分析
1.税法、税收法规的执行情况。税法、税收法规的执行情况对企业的减税行为有着重要影响。如果税法、法规等得不到有效执行,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戒,即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较低,则企业就不会再费尽心思采取税收筹划行为,或者此时的税收筹划行为已异化为偷、逃税行为。反之,如果税法、法规得到有效执行,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惩戒,则企业就有了更多的税收筹划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纳税意识的强弱。纳税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税收筹划。如果纳税人纳税意识低下,纳税人往往会采取公然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条文的偷、逃税行为。只有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水平,才有可能出现符合税法条文与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此时,纳税人按照立法意图,有意识地安排自己的生产经营、投融资及其他财务管理活动,来达到税负最小化的目的。
3.税收执法的公平程度。
纳税人所感受到的税收执法的公平程度、财政支出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其自觉纳税的愿望,进而影响其进行税收筹划的积极性。税收执法水平较高,政府支出合理,尽可能将税收收入用到“刀刃上”,提高纳税人的税收公平感,有利于减少偷、逃税行为,并推动企业主要通过符合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来减轻税负。
4.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如果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方法的选择定得十分具体、明确,而且执法保障有力,则采取税收筹划的余地就相对小。而若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方法的选择留有很多选择的机会,则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能性也会相应增加。
5.会计人员的立场。税收筹划目标能否实现,从事技术操作的会计人员的立场无疑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关于会计人员的立场,理论上仍然存在着国家立场和企业立场的争论。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会计的立场是由其所面对的具体经济环境、经济体制所决定的,而会计的立场将直接影响到税收筹划目标实现的可能性。显然,会计的企业立场更容易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而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会计人员主要采取企业立场,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行为,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它说明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将会采取合法的手段来追求减税利益的实现。引导企业开展税收筹划行为是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的重要途径,而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普及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与氛围。完善、规范的税法与税制,带给纳税人逃避税的空间应大为缩小,而将为税收筹划的开展提供更广阔的舞台。
(作者:管强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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