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勘察设计单位税务筹划
在现行的财务核算制度下,税收负担作为成本费用纳入企业净所得的核算之内。企业通过税务筹划,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获得更多的收益。
勘察设计行业主要涉及地方税收,需要交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给设计行业带来了良好的经营势头,建设部一再强调国有、部属设计单位必须尽快完成改企改制工作,并出台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财务人员一定要用好政策,为企业经营盘活资金。
一、营业税筹划
1994年10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如果在外地承接工程设计项目,应税劳务发生地该如何确认呢?一些单位往往把建筑设计行业与建筑业混为一谈,从而混淆了纳税申报地点。
首先,建筑设计完全不同于建筑安装,建筑安装作业如果发生在外地,则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开具税票,当然,如果持有本地税务机关开出的外出经营证明,企业所得税可回本地交纳。而建筑设计工作系提供设计服务,大部分工作需在设计单位所在地完成,至于设计前期需在外地收集必要的设计资料而提供的应税劳务,则占整个设计工作量的极少部分,根据国税发(1994)214号文件,提供工程设计而取得的服务收入,除少部分收入应在工程所在地申报纳税外,其他大部分收入皆在企业注册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作为财务人员,特别是财务涸鹑巳绻涣私馑笆?
政策,不事先与两地税务部门沟通,会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二、企业所得税筹划
(1)《关于勘察设计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1条规定,企业统一组织的业余设计活动,其业余设计收入的20%可提取业余设计酬金,计入经营费用,对方计入“其他应付款”,作为流动负债管理。设计院若利用此政策,可以增加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同样,内地很多设计院都有计税工资限制,例如浙江省某些设计院,工资只能按照人均980元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其余薪酬必须在企业按纳税所得额的33%交完企业所得税后才可发放。但是特区也未强调此项作法,究其原因,特区实行优惠所得税率15%,与按照9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差别不大,所以对于给职工发放的薪酬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还是在税后列支对于特区税务机关来讲并不存在税源实质上的区别。所以,财务人员不能一味照搬照抄其他单位的做法,应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特点摸索出自己的税收筹划方案。
(2)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制,国家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如国税发[2001]60号文: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的,自2000年1月1日后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编制的年度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是国办发[2001]71号文件附表所列单位;或是在1999年12月31日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以及虽已实行企业化管理,但仍在县级以上编制管理部门保留事业单位编制户头的单位。勘察设计行业改制已是势在必行,勘察设计单位应尽快抓住契机,早改制,早受益。通过改制,剥离出企业非经营性资产,清理出不良资产,使企业产权更加明晰,也减轻了企业负担。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第038号文件规定:勘察设计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20万元的部分,依法交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勘察设计单位应咨询当地工商局、科技局,积极向科技型企业靠拢。
(4)设计行业主要固定资产支出就是电脑设备,而且要求高,更新快,所以按常规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往往长于实际使用年限。针对此种情况,企业财务人员有责任与当地税务机关协商,争取电脑设备加速折旧。国内某些城市已经允许设计院购置电脑设备一次性进入成本。
三、个人所得税的簿划
目前很多设计院工资薪金采用固定工资和效益工资相结合,平时按固定数发放,年终根据各专业工时分配情况,个人工日总和及合同收款情况等因素核定个人全年薪酬。这样就会出现年终薪酬集中发放的情况。通过计算我们可以比较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中税率越高时,因提高货币工资或奖金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增长幅度,就会高于个人因提高工资或资金而得到的税后收入增长的幅度。这时激励机制就会因纳税而降低作用。例如:员工甲年终奖金20000元,需承担3625元税金,实际得到数16375元,占应发数82%;乙年终奖奖金2000元,而乙承担175元税金,实际得到数1825元,占应发数91%。如果公司经营者不考虑税负因素,就意味着员工干得越多,实际拿到的越少,时间长了,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员工积极性。所以,现实工作对财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不抵触税法的条件下,使员工获得最大收益呢?
激励机制除了工资薪金外,还包括很多内容,像职位升迁、股票期权、职业培训、带薪休假旅游等都是员工激励机制的组成部分。我们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办法,为员工提供服务。即在既定工薪总额的前提下,企业为员工支付一些服务的费用,并把支付的这部分费用从应付给员工的货币工资中扣除,达到减少货币工资的目的,在使员工工作、生活保持原有水平的基础上,降低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税负。
非货币支付办法之所以能达到节税的目的,是由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决定的。
目前我国的工资薪金所得在征税时,按照固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做相应扣除,不考虑个人的实际支出水平。这样,在同样的税后收入条件下,生活必需费用支出多的人与支出少的人相比,他就会觉得自己的工资相对较低。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才跨国跨地区流动加剧等情况下,有些支出例如住房支出、交通费支出、培训支出,甚至旅游休闲支出都日益成为现代人必不可少的支出项目。既然这些支出是必需的,个人用税后工资支付又不能抵减个人所得税,如果由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则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
减少了应由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支出。
另外,企业可采取提高职工的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推延或提前支付工资的方式,尽量将各月的工资收入大致拉平;尽可能将数额较大的工资、奖金等分次发放等方法。
四、财务经理是税收藏划的主要制定者,财务新观念的传播者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节税方式,已经上升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经理是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有义务作好税务筹划的引导工作,有责任保证税务筹划的实现。
(1)作为财务经理,知识面要广泛,还要有深度,善于挖掘,在充分掌握会计法规和税法的基础上,发现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企业和员工利益最大化。财务负责人还可以经常浏览一些财会、税收网站,特别是论坛节目,会受到许多启发。
(2)财务经理必须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同时要取得公司决策层的理解和支持。财务经理要有意识地把对所筹划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行充分论证后的工作方案清晰、准确地阐述给公司决策层,但是也要说明,应该缴的税还是要缴的,税收筹划只能在一定的政策条件下,并且在一定的范围内发生作用,不能要求过高。
勘察设计行业主要涉及地方税收,需要交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给设计行业带来了良好的经营势头,建设部一再强调国有、部属设计单位必须尽快完成改企改制工作,并出台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财务人员一定要用好政策,为企业经营盘活资金。
一、营业税筹划
1994年10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如果在外地承接工程设计项目,应税劳务发生地该如何确认呢?一些单位往往把建筑设计行业与建筑业混为一谈,从而混淆了纳税申报地点。
首先,建筑设计完全不同于建筑安装,建筑安装作业如果发生在外地,则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开具税票,当然,如果持有本地税务机关开出的外出经营证明,企业所得税可回本地交纳。而建筑设计工作系提供设计服务,大部分工作需在设计单位所在地完成,至于设计前期需在外地收集必要的设计资料而提供的应税劳务,则占整个设计工作量的极少部分,根据国税发(1994)214号文件,提供工程设计而取得的服务收入,除少部分收入应在工程所在地申报纳税外,其他大部分收入皆在企业注册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作为财务人员,特别是财务涸鹑巳绻涣私馑笆?
政策,不事先与两地税务部门沟通,会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二、企业所得税筹划
(1)《关于勘察设计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1条规定,企业统一组织的业余设计活动,其业余设计收入的20%可提取业余设计酬金,计入经营费用,对方计入“其他应付款”,作为流动负债管理。设计院若利用此政策,可以增加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同样,内地很多设计院都有计税工资限制,例如浙江省某些设计院,工资只能按照人均980元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其余薪酬必须在企业按纳税所得额的33%交完企业所得税后才可发放。但是特区也未强调此项作法,究其原因,特区实行优惠所得税率15%,与按照9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差别不大,所以对于给职工发放的薪酬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还是在税后列支对于特区税务机关来讲并不存在税源实质上的区别。所以,财务人员不能一味照搬照抄其他单位的做法,应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特点摸索出自己的税收筹划方案。
(2)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制,国家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如国税发[2001]60号文: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的,自2000年1月1日后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编制的年度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是国办发[2001]71号文件附表所列单位;或是在1999年12月31日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以及虽已实行企业化管理,但仍在县级以上编制管理部门保留事业单位编制户头的单位。勘察设计行业改制已是势在必行,勘察设计单位应尽快抓住契机,早改制,早受益。通过改制,剥离出企业非经营性资产,清理出不良资产,使企业产权更加明晰,也减轻了企业负担。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第038号文件规定:勘察设计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20万元的部分,依法交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勘察设计单位应咨询当地工商局、科技局,积极向科技型企业靠拢。
(4)设计行业主要固定资产支出就是电脑设备,而且要求高,更新快,所以按常规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往往长于实际使用年限。针对此种情况,企业财务人员有责任与当地税务机关协商,争取电脑设备加速折旧。国内某些城市已经允许设计院购置电脑设备一次性进入成本。
三、个人所得税的簿划
目前很多设计院工资薪金采用固定工资和效益工资相结合,平时按固定数发放,年终根据各专业工时分配情况,个人工日总和及合同收款情况等因素核定个人全年薪酬。这样就会出现年终薪酬集中发放的情况。通过计算我们可以比较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中税率越高时,因提高货币工资或奖金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增长幅度,就会高于个人因提高工资或资金而得到的税后收入增长的幅度。这时激励机制就会因纳税而降低作用。例如:员工甲年终奖金20000元,需承担3625元税金,实际得到数16375元,占应发数82%;乙年终奖奖金2000元,而乙承担175元税金,实际得到数1825元,占应发数91%。如果公司经营者不考虑税负因素,就意味着员工干得越多,实际拿到的越少,时间长了,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员工积极性。所以,现实工作对财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不抵触税法的条件下,使员工获得最大收益呢?
激励机制除了工资薪金外,还包括很多内容,像职位升迁、股票期权、职业培训、带薪休假旅游等都是员工激励机制的组成部分。我们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办法,为员工提供服务。即在既定工薪总额的前提下,企业为员工支付一些服务的费用,并把支付的这部分费用从应付给员工的货币工资中扣除,达到减少货币工资的目的,在使员工工作、生活保持原有水平的基础上,降低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税负。
非货币支付办法之所以能达到节税的目的,是由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决定的。
目前我国的工资薪金所得在征税时,按照固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做相应扣除,不考虑个人的实际支出水平。这样,在同样的税后收入条件下,生活必需费用支出多的人与支出少的人相比,他就会觉得自己的工资相对较低。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才跨国跨地区流动加剧等情况下,有些支出例如住房支出、交通费支出、培训支出,甚至旅游休闲支出都日益成为现代人必不可少的支出项目。既然这些支出是必需的,个人用税后工资支付又不能抵减个人所得税,如果由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则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
减少了应由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支出。
另外,企业可采取提高职工的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推延或提前支付工资的方式,尽量将各月的工资收入大致拉平;尽可能将数额较大的工资、奖金等分次发放等方法。
四、财务经理是税收藏划的主要制定者,财务新观念的传播者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节税方式,已经上升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经理是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有义务作好税务筹划的引导工作,有责任保证税务筹划的实现。
(1)作为财务经理,知识面要广泛,还要有深度,善于挖掘,在充分掌握会计法规和税法的基础上,发现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企业和员工利益最大化。财务负责人还可以经常浏览一些财会、税收网站,特别是论坛节目,会受到许多启发。
(2)财务经理必须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同时要取得公司决策层的理解和支持。财务经理要有意识地把对所筹划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行充分论证后的工作方案清晰、准确地阐述给公司决策层,但是也要说明,应该缴的税还是要缴的,税收筹划只能在一定的政策条件下,并且在一定的范围内发生作用,不能要求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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