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税务筹划——价格标准制定中的税务筹划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6/05 15:58:51 字体:
  某机械厂生产某种产品,年生产能力500吨左右。该产品国内市场价格每吨为6100元,且市场销路很好。外贸管理局意欲收购全部该产品,按出口价3700元/吨收购,给企业80%的创汇额度价的提成,企业还可按每1美元提取0.10元人民币的创汇奖作为企业职工奖励基金,同时在出口政策允许范围内向企业退税15%。市场上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比价是1美元=6.3元人民币。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为1美元=3.72元人民币。从税务筹划的角度,该机械厂是否应该接受外贸管理局的条件,谈成这笔生意呢?

  该产品按上期应纳增值税与上期销售收入换算的税率为5.2%,城市维护建设税率7%,教育费附加2%,分析时可按内销与外销分别计算,然后进行比较并作决策。

  应先按照内销价格进行该产品的保本点销售量计算,以及年产500吨的盈利额计算。

  单位产品增值税额=6100×5.2%=317.2元

  单位产品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17.2×7%=22.2元

  单位产品应缴纳教育费附加=317.2×2%=6.35元

  该产品保本销售量=475000/(6100-317.2-22.2-317 6.64)=184.28吨

  注:固定成本总额475000元,单位变动成本3176.64元。年产500吨全部内销可获利润:500×(6100-317.2-22.2-6.35-3176.64)-475000=813805元.

  再按外销价和相应的出口政策作如下分析计算。

  如按3700元/吨的价格全部卖给外贸部门,则企业将可获得利润数额为-318178元。

  销售收入=3700×500=1850000元

  应纳增值税=1850000×5.2%=96200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96200×7%=6734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96200×2%=1924元

  产品变动成本总额=500×3176.64=1588320元

  产品销售利润=1850000-96200-6734-1924-1588 320-475000=-318178元

  可为国家创外汇,其计算如下:

  创汇额=3700×500÷3.72=497312美元

  可提取创汇奖和创汇额度分成。其计算公式如下:

  提取创汇奖=497312×0.10=49731.2元

  此项奖金用于职工奖励基金创汇额分成(企业)=497312×(6.30-3.72)×80%=1026452元

  按销售收入的15%退税,企业可净得利润:

  3700×500×15%=277500元

  500吨该产品全部外销可获净利润:

  -318178+49731+1026452+277500

  =1035505元

  该机械厂在分别考虑了内销与外销所获净利润后,认为产品外销企业所获净利润大于产品内销所获净利润221700元(即1035505-813805),企业职工又可多得奖金49731元,国家可得外汇497312美元。这笔生意做好了,对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都有益处。所以,决定接受这笔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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