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税务筹划——电子商务的税务筹划
电子商务的出现使现行国际税收原则中有关居民定义、常设机构、属地管辖权等概念已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约束,无法准确区分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是转让特许权。电子商务的跨国税务筹划可能有下列一些形式:
1.国际投资。联机银行和电子货币的发展使跨国交易成本降至与国内成本相当。同时,国际互联网已提供了某些设在避税地的联机银行,用以对客户提供完全的“税收保护”。这样,国际投资集团可将其来自世界各地的证券投资所得,以电子现金的方式直接汇入避税地的联机银行。
2.网址上的“电话回复中心”。以欧洲的增值税为例,欧洲的增值税法规定,提供货物应在发送地征税。这样,欧洲各国对非欧洲国家利用国际互联网为其提供的劳务无权征税,欧洲各国可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预约非欧洲国家为其进行网络服务。这种为其提供劳务的网址就成为“电话回复中心”。
3.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电子商务的时效性进一步促进了企业集团内部功能的一体化,公司的职能如产品开发、销售、筹资等成本费用能更轻易、便捷地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分散到各国的子公司,因此,各国税务当局对经济活动的发生地及活动情况更加难以掌握。
4.组建避税地虚拟公司。电子商务的流动性极强,选择一个税负低的交易地点非常轻松。例如,芬兰和阿根廷都有权就发生在其各自境内的运输或支付行为征税,因此,芬兰的企业与阿根廷公司间进行的电子交易,可选择在巴哈马的虚拟公司作为交货地点,从而利用巴哈马的避税地优惠。
1.国际投资。联机银行和电子货币的发展使跨国交易成本降至与国内成本相当。同时,国际互联网已提供了某些设在避税地的联机银行,用以对客户提供完全的“税收保护”。这样,国际投资集团可将其来自世界各地的证券投资所得,以电子现金的方式直接汇入避税地的联机银行。
2.网址上的“电话回复中心”。以欧洲的增值税为例,欧洲的增值税法规定,提供货物应在发送地征税。这样,欧洲各国对非欧洲国家利用国际互联网为其提供的劳务无权征税,欧洲各国可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预约非欧洲国家为其进行网络服务。这种为其提供劳务的网址就成为“电话回复中心”。
3.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电子商务的时效性进一步促进了企业集团内部功能的一体化,公司的职能如产品开发、销售、筹资等成本费用能更轻易、便捷地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分散到各国的子公司,因此,各国税务当局对经济活动的发生地及活动情况更加难以掌握。
4.组建避税地虚拟公司。电子商务的流动性极强,选择一个税负低的交易地点非常轻松。例如,芬兰和阿根廷都有权就发生在其各自境内的运输或支付行为征税,因此,芬兰的企业与阿根廷公司间进行的电子交易,可选择在巴哈马的虚拟公司作为交货地点,从而利用巴哈马的避税地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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