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划不要忽略政策的权威性
某地税务机关在1999年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会上发放了一份材料(但不是文件,也没盖章),材料上有一个规定:凡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董事会决议可执行名义工资,如果名义工资超过实际发放数的,超过部分可转入中方财务,成本可按名义工资列支。某企业就按此“规定”办理,1999年底工资余额120多万元,2000年余额为80多万元,都已转入中方财务。后来税务部门进行机构改革,原区国税局并入市国税局。今年,稽查局在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要求将结转中方财务的余额工资补缴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不了。但因为没有具体的文件规定,找到当年讲课的税务人员,谁都不愿出面解释,只能将税补上。
因此企业在执行税务部门规定(特别是地方性规定)时,应进行合理分析,主要考虑以下几点:1.政策规定是否以正式文件下发或传达?
2.政策规定是否有税务部门盖章?
3.政策规定现在是否正在执行?
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以正式公布的法律、法规、文件为准,千万不要忽略了法规的权威性。
因此企业在执行税务部门规定(特别是地方性规定)时,应进行合理分析,主要考虑以下几点:1.政策规定是否以正式文件下发或传达?
2.政策规定是否有税务部门盖章?
3.政策规定现在是否正在执行?
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以正式公布的法律、法规、文件为准,千万不要忽略了法规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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