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需要三者合力

来源: 编辑: 2002/10/24 13:44:57 字体:
  税收筹划作为科学、合法地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的方法,已为很多人所接受。搞好税收筹划工作有利于更好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贯彻政策导向,对完善税收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不过,在实践中,常常出现税收筹划主体不明确的现象。许多企业会计谈及税收筹划,都有一种避而远之的情绪。“税收筹划?这可不是我们会计的事,而且弄不好会被抓起来呢!”北京某中型企业财务主管这样对笔者说。

  她认为会计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做好会计核算,提供准确、及时和系统的会计报表信息,而缴多少税则由税务局来最终核定,至于立项前的税收成本比较以及之后的相关决策,那是企业领导的事。比起会计人员来,企业老板们对税收筹划要积极得多,可是在老板的心目中,税收筹划则是会计部门分内的事,他们在抱怨企业税负过重时,往往迁怒于会计人员。这样,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就陷入无人去管,无人去做的境况。

  税收筹划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较多,对执行主体的专业业务能力要求也较高,那么究竟由谁来具体负责最为合适呢?分析起来,企业的会计部门、企业领导者与税收筹划工作密切相关。

  首先,企业会计部门的业务工作性质与税收筹划最为接近,税收筹划与会计具有天然的联系,因为高质量而又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依赖于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会计人员做税收筹划的优势是具有扎实的会计专业功底,不足是对税法了解甚少,同时也难以参与企业的高层决策。

  另外,会计工作往往是对企业经济活动事后的核算和监督,而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决策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策划,包括许多企业战略上的决策,这基本超出了会计的工作职责和决策权力。另外,会计们情绪中还有很大成分就是觉得税收筹划工作具有风险,作为会计,他们没有去冒这份风险的动机。这种想法虽然有一部分来自于对税收筹划工作的一些误解,但其中由于会计部门无法及时了解最新的法规、制度、政策等相关信息,加上专业的局限,的确会导致处理上的偏差,风险不可避免。

  企业的领导者或是企业的所有者,或是经营者,他们负有使企业发展增值的主要责任,同时具有最高的决策权。但若是由企业领导者充当税收筹划的执行主体,因为他们对会计业务无法有透彻的了解,而且也很难及时全面收集到相关的信息,同样对税法也缺乏专业知识,做税收筹划既缺乏能力,又没有太多的精力。

  企业会计部门和领导者都不能独立承担税收筹划工作,那么可选择的路只有一条——二者有机结合,分工负责,最后由领导决策。这样是否就高枕无忧了呢?答案是否定的,还得有社会中介机构的介入。

  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已在逐步开展税收筹划,它们具有较强的专业业务能力,广泛的信息渠道,独立公正的中介身份等优点,不足是对于单个企业,他们远不如企业会计和管理者了解企业的业务流程、经营特点、发展方向等关键性信息。

  因此企业会计、管理者、社会中介机构这三者在充当税收筹划主体时,都有其优缺点,所以税收筹划离不开这三者的全力配合。但其中关键人物是企业的领导者,他们首先应该充分重视税收筹划,然后根据自己企业特点,积极建立信息畅通的三者合作模型,把税收筹划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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