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税收筹划需要注意的重点分析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创办企业的个人越来越多。在创业过程中,大家不可避免会遇到纳税问题。怎样才能合理合法地降低税负,使自身的收益达到最大?这是困绕每一个创业者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在实际中大家只要把握好以下几点就一定能够如愿以偿。
首先是选择合适的经营项目。大家可以利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选择适合的经营项目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在营业税方面: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婚介等服务;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以及从事科技研究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等,都不缴纳营业税。另外,符合国家规定的民政福利企业,也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减税待遇。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以废渣、废水、废气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企业,新办劳动服务就业企业,民政部门所属的福利生产企业都可以享受一定减免税。
其次是选好经营地点。税法规定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以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因此大家可以将企业的经营地点选择在以上这些地方进行经营。另外,税法还规定地处乡村的纳税人不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利用此种规定,大家也可以将经营地点选择在交通发达的乡村,减少税款支出。
第三是招录“特定”人员。税法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企业年度减免税总额的计算公式为:企业年度减免税总额=∑(每名下岗失业人员本年度在本企业实际工作月份/12×定额)。因此私营业主在招录用工时不妨优先考虑下岗职工,这既可以为企业带来税收利益,还可以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在此需要说明的是,下岗职工的范围很广,具体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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