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节税四招术

来源: 编辑: 2006/05/09 17:38:55 字体:

  在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照章纳税的同时,作为纳税人应注重节税,节约现金支出,不断增加财富。

  我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下面四招就是从细节处入手节流的好方法。

  一、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搞集团化经营

  流转税是在商品流转环节缴纳的,不管是盈利还是亏损,只要有交易行为就要交税。如果企业同其原材料供应商联合,组成企业集团,同一地区集团内部商品转移,不需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不同地区集团内部商品转移,可以按成本价开具发票,内部转让环节不需要承担税费,而且通过集团内部费用合理分配,还可以节约所得税支出。

  二、选择采购对象

  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选择不同的采购对象,企业负担的流转税额会有所区别。例如,当购买者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在其购买一般纳税人的货物后,可按销项税额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其购买了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若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将不能抵扣,税收负担就较前者重。

  三、销售折扣、折让和退货的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时,给予购买方的折扣额,一定要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列明,这样,可以按折扣后的净额计算增值税,否则,按销售全额计税,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都可以冲减销项税额,但必须按增值税有关规定取得所需证明或发票。发生以上情况,按规定办理,可以节约增值税支出,否则,就要多支出增值税。

  四、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对经常发生兼营行为的企业,应办理兼营执照,变一并交纳增值税(税率17%或6%)为分别计税(增值税为17%或6%,营业税为5%或3%)。因为兼营不同消费税率消费品的,兼营不同营业税税目的,税法规定应分别核算,分别计税,未分别核算时,从高适用税率。因此,企业一定要分别核算,节约税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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