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省下真金白银

来源: 编辑: 2005/08/25 11:20:33 字体:

  “你们每个企业肯定都多缴税了。”著名税收筹划操作实务专家、被誉为国内税收答疑第一人高金平教授日前在广州《涉税风险防范与税收筹划操作》座谈会上,对台下的200多名来自雅芳、百事可乐、联通等著名企业的财务总监用毋庸置疑的口吻说。

  税务筹划避免多交税

  高金平认为,企业多交税的原因有多方面,如未实施税务筹划、未用足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会计差错、放弃权益、税收滞纳金及罚款等,“但关键还是应在事先实施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尚未发生或已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各种巧妙安排。

  我国涉及到税务的政策法规包括各种“解释”共有3000多条,此外,各地还有各自的优惠政策,企业要想彻底弄明白往往不那么容易,这就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巨大空间。

  据了解,随着经济发展,市民纳税意识的增强,近年来企业对税务筹划的需求不断增加。广州广开信税务师事务所王义勇向记者表示,想不到雅芳、百事可乐、联通等众多大型企业都派多人参加此次讲座,表明目前企业对税务筹划的认同日益增加。“财税筹划业务已成为我所的重要业务之一”。

  大企业更重视税务筹划

  “以前民营企业在原始积累阶段,可能有故意或无意的偷漏税行为,但若发展到一定规模时,都不会冒着倾家荡产甚至坐牢的风险而故意偷税,刘晓庆偷税案在全国的确引起巨大反响。”

  目前,大型的跨国公司中绝大部分都设立有专门的税务部门,任用专业的税务人才在现有的法规条件允许下,找到能够给企业带来最低缴税额的方案。同时负责在第一时间搜集出台的各种法规,根据政策随时调整。

  “总部在天津某台资企业就是通过自设的一系列专门的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筹划,合理利用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如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退税等,近年迅速发展和壮大,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就业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另外,中国第一拖拉机公司根据他的税务筹划建议,节省了为数不菲的流转税。”他介绍。

  税务筹划不等同偷税

  法律专家强调,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就可以做。

  高金平认为,税收筹划不但可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可以通过纳税人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学习并依法纳税,进而促进国家的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和税法的不断完善。

  但他同时强调,税务筹划的根本属性是合法性,决不能做法律禁止的事,但要大胆做法律没禁止的事。他把避税分成非法和合法,税务筹划是合法避税,而非法避税就是偷税。

  “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冒着巨大风险去偷逃税款,因为被查到后,一要补足税款,二要缴纳滞纳金,三要罚款。偷税额占到应纳税额的10%,数额达1万元,就构成偷税罪。所以,偷税成本是极大的,不值得去冒这个险。”高金平告诫企业财务人员。

  案例1:营业税

  合作成立新公司25万税款可不缴

  某跨国集团在我国分别设立了两个A(房地产公司)、B(建筑公司)中外合资企业,所占比例均为80%,A公司有一块地想要开发,但由于资金不够,就与B企业合作建房,A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B公司提供资金。合同约定,房屋建好后两公司均分。

  施工完成后,经有关部门评估,这一栋房屋的价值达1000万元,于是,A、B公司按合同各分得价值500万元的房屋。这时税务机关找上门来了,根据相关规定,A公司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得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了无形资产转让,必须交纳5%的营业税,A公司应缴营业税为500万元×5%=25万元。

  这下A公司犯了愁,自己的资金链本来就紧张,上哪儿去筹钱交这部分税款?税务筹划专家就此案表示,该公司如果前期就进行了税务筹划,这25万元完全可以不交。

  首先,A、B公司合作一个成立新公司,其中A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B公司以资金入股。房屋建成后,双方风险共担,利润同享。根据现行营业税法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就不征收营业税。就这么简单,25万元的麻烦就不会出现。

  案例2:企业所得税

  多发5万元奖金少缴36万元所得税

  张小姐是高新区的一个工业企业的财务人员。一天,张小姐在翻阅国税发[1999]49号文的时候,发现税法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加10%以上(含10%)的,可以给予加扣50%的优惠规定。

  张小姐所在的企业正好有研究机构,共有5名研究员,上年度的技术开发费是200万元,本年度为215万元,计算出来的增长幅度为(215-200)/200×100%=7.5%.张小姐很惋惜,小于10%,不能享受50%的抵扣优惠。

  但是,如果通过简单的税务筹划,张小姐的企业就能享受这项优惠。专家建议,只要该企业能够在年末的时候对科研所的5个研究员每人发1万元的奖金。本年度的技术开发费用就达到了220万元。如此一来,企业用在技术开发上的费用增长幅度达到了10%,就可以享受加扣的优惠条款。加扣之后,张小姐所属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20万元×50%=110万,少纳企业所得税110万元×33%=36.3万元。企业仅仅增加了给员工发放的5万元成本,却足足少纳了36万的税,净节约31万元。

  但专家提醒,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入“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用”科目。如果把其他与之无关费用记入其中,则属于偷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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