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税收筹划——营业税的计算与征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7/27 09:58:31 字体:
  (一)应缴纳税额计算公式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二)营业税的起征点

  制定营业税的起征点,是为了保证纳税人中的个人在经营活动中能获得最基本的收入水平。因此,起征点的规定只适用于个人。

  按照全国目前的人均收入水平,《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一个起征点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具体制定当地的适用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起征点幅度为: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800元。如江西省规定为:400元,县城、镇300元,农村200元。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次(日)营业额50元。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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