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税收筹划的基础辅导――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2003/04/04 14:45:42 字体:
  纳税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不能按期纳税的,可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的纳税人应当于期满后10日内申报纳税;5日、10日、15日为一期的纳税人,纳税期满后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10日之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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