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定价中的节税空间分析

来源: 编辑: 2006/02/05 00:00:00 字体:

  案例:

  当政府规定商品市场上的最高限价或最低限价时,纳税者不能盲目追求最高价格或最低价格,应当寻找一个能使企业利润总额最大化的黄金价格,这种价格可能使企业直接的利润最大,例如政府对烤烟生产实行金额累进税率的情况下,企业生产是追求最大定价还是追求最大利润,在确定产品价格上存在着差异,比如当政府规定,烤烟业生产适用税率见下表时,某烤烟厂年产量为10万条。

  烤烟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利润收入(万元)税率(%)

  100-200       25

  200-500       50

  500-1800       75

  1800以上      90

  企业会采用哪个价格呢?(每条烟的最高限价27元,最低限价为20元)

  分析:

  当企业追求最高限价时,企业的利润收入为27元×100000=270万元。

  当企业追求最低限价时,企业的利润收入为20元×100000=200万元。

  依照税率表计算270万元纳税额是:270万元×50%=135万元;200万元应纳税额是:200万元×25%=50万元。在最低限价情况下,10万条香烟的税后实得收入为:200万元-50万元。看来,实行低价反而比实行高价更有利于纳税人。

  点评:

  对案例中的情况,可能有人认为,在全额累进税率情况下是这样,但在超额累进税率情况下,结果就会不一样,这种认识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情况下,企业增加产量的同时,也必然伴随其他投入物的增加,而且随着产量的增加,单位产品所获得利润需要的投入也呈增加趋势。因此投入产出有一个最佳结合点,在这个结合点上,投入最小,产出最多。从这个意义上讲,税收的累进增长是影响其投入产出的重要因素,就企业自身利益而言,在有一定规模或数量的情况下,再增加投入,其结果是收入中就会有越来越多的部分表现为税收,而企业增加投入中获得利润收入就会越来越少。案例给我们启示有以下几点:

  一、高价格不一定带来税后高利润。这是因为有可能在累进税率情况下,应纳税额大大增加。

  二、寻找最佳价格,给企业带来最大的税后利润,这是符合企业经营发展的目标的。

  即企业经营发展的目标不是单纯追求高价格。

  三、吸取避税精华,精通税法知识,这样才可能作出合理的、有效的、正确的决策。

  四、熟悉案例,掌握避税运行规律。

  避税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只要了解了避税的真话,了解了大量的实际案例,那么节税空间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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