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费用成本的纳税筹划(1)
存货计价筹划法
存货计价筹划法是指经济主体,在这里是指个体工商户,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自己的成本计算法。这里的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资产,这些资产包括库存商品、产成品、凉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在市场价格处于变动的情况下,存货的成本如何计算,直接影响着个体工商户的利润大小,进而影响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存货是不断流转的,有流入也有流出,流入与流出相抵后的余额就为期末存货。
存货流转有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两方面,在理论上存货的成本流转和实物流转应当是一致的,也就是说,购置存货确定的成本应当随着该项存货的销售或耗用而结转。但实际中,这种一致的情况是非常少见的,因此必须采用某种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在期末存货与发出存货之间分配成本,也就是采取某种存货计价方法。
按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常见的存货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零售价法等。个别认定法,是指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按照存货,逐个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成本和售价,为每一存货设置记录。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进的存货先发出这样一种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的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加权平均法,采用这种方法计价,是以月初结存材料的金额与全月收入材料金额之和,除以月初结存数量与全月收入材料数量之和,求得以数量为权数的材料平均单价,作为发出材料的计价依据。这种平均单价每月于月末计算一次,所以又叫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是指每收进一批材料就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所以又叫它为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方法是收料前库存材料金额与本批收入材料数量之和除以收料前库存材料数量与本批收入材料数量之和,求得以数量为权数的材料平均单价。后进先出法与先进后出法的假设完全相反,它是以后进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前提,对发出存货按照最近收进的单价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不同的计算方法对企业利润多少、纳税多少的影响是不同的,这也是税务筹划者从事纳税筹划所必须研究和实践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般来说,由于社会上通货膨胀因素不断增加,因此,存货的成本总是不断上涨的。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存货成本,其期末存货价格一般来说最接近于期初存货价格,发出存货价格最符合市场价值,其发出存货打入生产成本的价格就高,从而冲减的利润部分就较多,对于个体工商户业主来说相应缴纳的税款就较少。相反,同样的存货,先进先出法一般会使发出存货打入生产成本的价格较低,当期应缴纳的税款就较多。但同时也要注意,个体户适用的是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如果前期消耗材料的价值计价过多,后期相对就较少,处理不好很容易造成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猛增,从而使得应纳税额增多。
存货计价筹划法是指经济主体,在这里是指个体工商户,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自己的成本计算法。这里的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资产,这些资产包括库存商品、产成品、凉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在市场价格处于变动的情况下,存货的成本如何计算,直接影响着个体工商户的利润大小,进而影响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存货是不断流转的,有流入也有流出,流入与流出相抵后的余额就为期末存货。
存货流转有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两方面,在理论上存货的成本流转和实物流转应当是一致的,也就是说,购置存货确定的成本应当随着该项存货的销售或耗用而结转。但实际中,这种一致的情况是非常少见的,因此必须采用某种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在期末存货与发出存货之间分配成本,也就是采取某种存货计价方法。
按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常见的存货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零售价法等。个别认定法,是指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按照存货,逐个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成本和售价,为每一存货设置记录。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进的存货先发出这样一种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的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加权平均法,采用这种方法计价,是以月初结存材料的金额与全月收入材料金额之和,除以月初结存数量与全月收入材料数量之和,求得以数量为权数的材料平均单价,作为发出材料的计价依据。这种平均单价每月于月末计算一次,所以又叫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是指每收进一批材料就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所以又叫它为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方法是收料前库存材料金额与本批收入材料数量之和除以收料前库存材料数量与本批收入材料数量之和,求得以数量为权数的材料平均单价。后进先出法与先进后出法的假设完全相反,它是以后进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前提,对发出存货按照最近收进的单价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不同的计算方法对企业利润多少、纳税多少的影响是不同的,这也是税务筹划者从事纳税筹划所必须研究和实践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般来说,由于社会上通货膨胀因素不断增加,因此,存货的成本总是不断上涨的。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存货成本,其期末存货价格一般来说最接近于期初存货价格,发出存货价格最符合市场价值,其发出存货打入生产成本的价格就高,从而冲减的利润部分就较多,对于个体工商户业主来说相应缴纳的税款就较少。相反,同样的存货,先进先出法一般会使发出存货打入生产成本的价格较低,当期应缴纳的税款就较多。但同时也要注意,个体户适用的是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如果前期消耗材料的价值计价过多,后期相对就较少,处理不好很容易造成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猛增,从而使得应纳税额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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