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收入形式的个人所得税筹划——稿酬所得的税收筹划

来源: 编辑: 2004/06/02 13:17:10 字体:
    稿酬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其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可以根据图表一来计算。

        图表一  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表

  每次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4000元  每次收入额-800                 
                     应纳税所得额×20%×(1-30%)
  >4000元  每次收入额×(1-20%)  
            
  稿酬所得不同于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可以通过被服务方支付一定的劳务服务来抵销劳务报酬所得,从而少缴一部分个人所得税。而稿酬所得则不能通过类似上述的费用扣除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但是,稿酬可以采用集体创作作品的方式来节税,即本来由一人完成的作品改由多人共同合作,这样既能加快作品完成的进度,还能使本来只享受一次扣除800元费用的优惠,变成享受数次扣除800元费用的优惠,从而达到少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除此以外,还有多种方法可以进行稿酬所得的税收筹划,下面就一一来介绍。

  1.集体创作法

  由几个志趣相投,能力相当的人组成创作组,实行集体构思、分工写作的方法,完成作品,这样,每部作品的稿酬分配到每个人身上,就可以使应纳税所得额降低。

    也可以是夫妻共同创作作品,这样可减少税收负担。

  当分配给每人不足4000元时,由于每人都可以扣除800元的费用,因此,可以取得超过20%的定额扣除费用。

  [案例] 

  王先生独立完成一作品,稿酬所得为9 000元,则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9000×(1-20%)×20%×(1-30%)=1 008(元)

  若王先生将其好友两人也作为作者,则该笔稿酬应为3人所得,每人收入为3 000元,每人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3000-800)×20%×(1-30%)=308(元)

  3人合计应纳税额=308×3=924(元)。

  这比王先生一人取得稿酬少纳税84元(1008-924)。

  因而,一般来讲,当稿酬收入超过4 000元时,选择合作为好。

  2.收入后移法

  收入后移就是让实际取得的收入延期支付或分次支付,这样也可使税负降低。

  [案例]

  赵女士为一作家,她与出版社商定出版一部20万字的作品,稿费标准为40元/千字,每发行一万册,再支付发行费1 000元。预计市场需要量为5万册,那么赵女士可得:

  40×20+1 000×5=13 000元。

  方案一:赵女士一次性取得13 000元稿酬,

  则应纳个人所得税:

  13000×(1-20%)×(1-30%)=1 456(元)

  方案二:赵女士将13 000元分成5次领取,每次取得稿酬收入2600元,那么每次应纳个人所得税:

  (2600-800)×20%×(1-30%)=252(元)

  5次纳税合计:252×5= 1 260(元)

  可见,分次领取可为赵女士节约税负1340元(2000-1260)。

  3.降低收入总额法

  当稿酬标准和支付方式不变时,可以采取分册发行的方式,当稿酬超过2万元,字数超过一定标准时,可将书稿编写为上下册或分部送出版社发行。从而降低每一册作品的稿酬金额,使之使用最低税率,达到节税的目的。

  4.费用转移法

  作者在为出版社提供作品时,与出版社签订写作合同,或者与社会团体签订合同,由对方提供社会实践的费用,或租用该单位的设备使用。这样,对方为作者支付前期搜集素材费用。作者完成作品将其版权卖予对方,取得稿费和版权收入。在此计算所得税时,作者仍然取得20%的定额扣除费用率。而实际费用支付为0或低于20%的扣除率。对于社会调查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补助、实验费、资料费等,承担国家及社会团体的科研课题个人可以申请课题经费,也可以由作者来提供科研技术服务,对方提供经费的办法是转移费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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