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形式的纳税筹划(5)
转让定价筹划法
转让定价筹划法是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转让定价又叫互惠定价、转移定价、划拨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或经济机构各方为平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的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
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可低于或高于市场上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以达到少缴税款甚至不缴税款的目的。也就是说,在经济生活中,凡是发生业务关系、财务关系或行政关系的各经济主体,为了躲避按照市场价格交易所承担的税收负担,实行某种类似经济组织内部核算的价格方式转让相互间的产品,达到转让利润,减少纳税的目的。比如,甲乙两地的税率不一样,甲地区的税率较高,乙地区的税率相对较低,个体户就可以采取在甲乙两地分设机构或建立关联企业的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各关联方通过一定的契约,增加乙地区机构的利润,减少甲地区机构的利润,使得他们共同承担的税负及他们各自所承担的税负达到最少。
个体户可以利用的转让定价手法很多,主要是通过调整影响各机构产品成本的各种费用和因素来转移各关联方的利润,主要表现为:
通过合理安排原材料、零部件、产成品等的价格,平均各关联机构的利润;通过固定资产的购置价格与相互租赁来影响各关联方的产品价格和利润;通过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厂商名称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高低相互影响各关联方的产品成本和利润;通过提供贷款的利息费用、管理、广告、技术资询费等劳务费用以及租金等影响各关联方的产品成本和利润;通过相互间的运输系统提供运输服务,收取费用的高低来影响各自的利润。
总之,各关联方总是可以通过各种办法控制转让定价,转移相互间的利润。转让定价掩盖了价格、成本、利润间的正常关系。盈利的机构不一定真正盈利,而亏损的机构也不一定真正亏损。减轻税负,是运用转让定价手段转移利润的主要目的之一。
这种筹划法在一定的限度内是合法的,但超过了一定限度的转让定价是要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管制的,因此,个体户在进行这些筹划时需要注意国家关于转让定价的有关规定,不要超过一定的限度。
例如,个体户甲、乙、丙,1999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万、5万、2万。试问,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如果三个个体户分别纳税,则:
甲应纳税额=80000×35%-6750=21250(元)
乙应纳税额=50000×35%-6750=10750(元)
丙应纳税额=20000×20%-1250=2750(元)
共应纳税额=21250+10750+2750=34750(元)
如果三个个体户通过转让定价,使得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5万元,则:
甲、乙、丙应纳税额=(50000×35%-6750)×3=32250(元)
通过转让定价共少缴税款2500元(34750-32250)
转让定价筹划法是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转让定价又叫互惠定价、转移定价、划拨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或经济机构各方为平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的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
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可低于或高于市场上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以达到少缴税款甚至不缴税款的目的。也就是说,在经济生活中,凡是发生业务关系、财务关系或行政关系的各经济主体,为了躲避按照市场价格交易所承担的税收负担,实行某种类似经济组织内部核算的价格方式转让相互间的产品,达到转让利润,减少纳税的目的。比如,甲乙两地的税率不一样,甲地区的税率较高,乙地区的税率相对较低,个体户就可以采取在甲乙两地分设机构或建立关联企业的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各关联方通过一定的契约,增加乙地区机构的利润,减少甲地区机构的利润,使得他们共同承担的税负及他们各自所承担的税负达到最少。
个体户可以利用的转让定价手法很多,主要是通过调整影响各机构产品成本的各种费用和因素来转移各关联方的利润,主要表现为:
通过合理安排原材料、零部件、产成品等的价格,平均各关联机构的利润;通过固定资产的购置价格与相互租赁来影响各关联方的产品价格和利润;通过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厂商名称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高低相互影响各关联方的产品成本和利润;通过提供贷款的利息费用、管理、广告、技术资询费等劳务费用以及租金等影响各关联方的产品成本和利润;通过相互间的运输系统提供运输服务,收取费用的高低来影响各自的利润。
总之,各关联方总是可以通过各种办法控制转让定价,转移相互间的利润。转让定价掩盖了价格、成本、利润间的正常关系。盈利的机构不一定真正盈利,而亏损的机构也不一定真正亏损。减轻税负,是运用转让定价手段转移利润的主要目的之一。
这种筹划法在一定的限度内是合法的,但超过了一定限度的转让定价是要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管制的,因此,个体户在进行这些筹划时需要注意国家关于转让定价的有关规定,不要超过一定的限度。
例如,个体户甲、乙、丙,1999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万、5万、2万。试问,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如果三个个体户分别纳税,则:
甲应纳税额=80000×35%-6750=21250(元)
乙应纳税额=50000×35%-6750=10750(元)
丙应纳税额=20000×20%-1250=2750(元)
共应纳税额=21250+10750+2750=34750(元)
如果三个个体户通过转让定价,使得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5万元,则:
甲、乙、丙应纳税额=(50000×35%-6750)×3=32250(元)
通过转让定价共少缴税款2500元(34750-3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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