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筹划基本技巧

来源: 编辑: 2006/05/24 14:20:16 字体:

  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收入逐年增加,个人所得税也成了大多数人常涉及的税种之一。个人所得的税收筹划就成为生活中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适用于中外籍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法》,仔细研究分析《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原则和具体规定感到,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总体思路是注意收入量的标准、支付的方式和均衡收入,降低名义收入,保持实得收入不变,进而降低税率档次。具体的税收筹划根据情况有不同的做法。常见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将工资发放量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以下;提高职工的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可以采取推延或提前的方式,将各月的工资收入大致拉平;纳税人通过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务报酬收入。

  [案例1]

  某啤酒厂为季节性生产企业,该企业职工实行计时工资,其一年中只有四个月生产。期间,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元/月。

  [筹划分析1]

  若按其企业实际情况,则在生产四个月中,企业每位职工每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当地准予扣除费用标准为800元/月)(2000-800)×10%-25=95(元)。

  四个月每人应纳个人所得税共380元。

  [筹划分析2]

  若企业将每名职工年工资8000元(2000元×4),平均分摊到各月,即在不生产月份照发工资,则该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达不到起征点。

  [案例2]

  A公司的总经理小刘,月工资收入1500元(包括各类津贴和月奖金),年终企业发给其年终奖金2000元,同时县政府因其企业经营得好,又发给其3000元奖励金。

  [筹划分析1]

  此处可以三个月时间做一下比较。

  若小刘在12月份一次性领取5000元奖金,那么小刘12月、1月、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分别为(当地准予扣除费用标准为800元/月):

  12月应纳所得税为(1500+5000-800)×20%-375=765(元);

  1月应纳所得税为(1500-800)×10%-25=45(元);

  2月应纳所得税为同上45元。

  这样,小刘三个月共缴纳个人所得税855元。

  [筹划分析2]

  如果小刘在12月和1月分两次领取政府奖3000元,在1月和2月分两次领取本单位奖金2000元,那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12月应纳所得税为(1500+1500-800)×15%-125=205(元);

  1月应纳所得税为(1500+1500+1000-800)×15%-125=355(元);

  2月应纳所得税为(1500+1000-800)×10%-25=145(元)。

  三个月共纳税款705元。

  [筹划结果]

  这样,通过筹划后共少缴个人所得税税款150元。

  [特别提示]

  该例通过将收入均衡摊入各月的做法使适用税率档次降低,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案例3]

  王鹏为某行政单位软件开发员,利用业余时间为创新电脑公司开发软件并提供一年的维护服务,按约定可得劳务报酬24000元。

  [筹划分析]

  王鹏可要求对方事先一次性支付该报酬,亦可要求对方按软件维护期12个月支付,每月支付2000元。尽管后一种付款方式会有一定的违约风险,但考虑个人所得税因素后,两种付款方案利弊会有新变化。

  若对方一次支付,则王鹏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4000×(1-20%)×20%=3840(元)。

  若对方分次支付,则王鹏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20%=240(元)。

  12个月共计缴税2400元,比一次支付报酬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1440元。

  [特别提示]

  该例中王鹏可以要求对方按月支付劳务报酬,因为是多次劳务报酬所得,每次可扣除20%的费用。经过多次分摊,多次扣除来实现降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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