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形式的纳税筹划

来源: 编辑: 2006/05/24 14:03:04 字体:

  注册企业筹划法

  税收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杠杆,税收政策本身包含着国家的政策导向。国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利用税收政策进行产业引导和地区引导,以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对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政策倾向迥异。但是,这些优惠政策一般只适用于企业,而不适用于个体户,因此在必要的时候,个体户可以考虑改注册为企业,以利用各种优惠政策。

  就地区来说,大多数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都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和生产性企业,其税率一般都在15%以下。

  就行业而言,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农村为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等也有一定的税收优惠。而且,国家为了鼓励创业,对于新办企业一般都有不同的优惠政策,因此对于个体户来说这种筹划法很具前景。

  如果个体户有机会,或正好就处于这样的地区或行业,就可以考虑将自身的性质改变为企业,以便于获得税收优惠。而且当个体户业绩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如果要想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应该注册为企业,以一种全新的姿态迎接市场的挑战。

  当然,对于拥有一定资金而想在某领域内组建企业的个人来说,在某些时候先干个体待时机成熟时再改建企业也是一种很不错的筹划方法。因为虽然新建企业在某些领域和地区能够享受优惠政策,但是由于一般企业在成立初期营业利润都较小,实际享受到的优惠不多,待到营业利润增大时,可能优惠期已经过去。因此,在成立之初,个人可以考虑先进行个体经营,待到营业比较稳定时,再改建企业,这时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就比较合算了。

  筹划法

  筹划法一般的做法是科研单位的筹划,其次的方法就是民政福利企业。

  为了促进我国的科技进步,政府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的科研机构进口的仪器、仪表等,实行免税政策,即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目前,科研用品免税的有:

  1.科研用的分析、测试、检查、计量、观测、发生信号的仪器、仪表及其配套设备和附件;

  2.科研试验用的医疗仪器;

  3.科研用的微型计算机系统;

  4.化学试剂;

  5.教学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和原声录像带;

  6.书籍、刊物、图表、教课稿、讲座稿以及科技交流资料;

  7.书本、模型;

  8.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

  9.企业转让自行研制并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的科研成果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个体户可以通过将自己的生产经营在科研单位上面,享受一定的免税优惠。

  当然,这种筹划法需要一定的前提,这就是该单位或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称号;获得税务机关和海关的批文和认可;努力掌握国家的优惠政策等。

  个体户也可以通过民政福利企业或者其他能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进行必要的纳税筹划。国家为了扶持民政福利企业,让更多的残疾人能够自食其力,生活有保障,对民政福利企业实行了减免税优惠。但是有些个体户或者以承包福利企业为名,或者与福利企业相联合,将原不属于享受减免税的产品通过变成福利企业的产品进行筹划。

  分设联合筹划法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制度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其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当应纳税所得额较大时,其适用的税率也就相应较大。因此运用各种手段,包括合法的和非违法的手段,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或提供劳务所得分开计算,就可以使得其所得适用较低的税率,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分设联合筹划法就是将该经营项目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自己负责其中的一个,将其余机构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虚设为其他人,一般为自己的亲人或比较亲密的朋友,然后通过这些机构的联合经营,互相提供有利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通常来说,这种方法有如下好处:首先,通过机构分设,可以使得所得分散,从而排除了档次爬升所带来的税负急剧增长,使总体税负相对较轻。其次,机构之间可以通过转让定价(关于转让定价筹划法的内容在后面有专门的介绍,这里就不作详细的分析了)等方法平均分配各机构之间的利润,也可以起到削山头的作用,其总体税负下降便成为可能。再次,如果这些机构之间属于提供材料与进行加工或其他类似流水线的关系时,这种筹划方法还可以通过转让定价,使得原来由提供材料机构缴纳的税款移后到由生产最后产品的机构缴纳,从而延缓了税款的缴纳时间,相当于从银行获得了免费贷款。                                                               信托筹划法

  信托是指经济主体将其资产或权利交由另一经济主体,让该受托人成为该项财产的占有者,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负责管理和使用这笔财产,以利于委托人的一种行为,这个受益人既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委托人所指定的第三者。信托筹划法则是利用某一特别税收优惠地区,通过在该地区设立信托机构或者和某信托机构达成协议,让原本不在优惠区的财产挂在优惠地区信托机构下,利用税收优惠达到节省税收的一种筹划方法。

  在税收优惠区设置信托机构,是实行财产信托筹划的一种常见方式。所谓财产信托是指个体户将其拥有的机器、设备、厂房等财产挂在某享有特别税收优惠政策的信托公司的名下或者挂在税收优惠地的公司名下,这样,这些财产所产生的经营所得、利润收入就变成了该信托公司的所得和收入。

  通过财产信托筹划法,具有以下好处:首先,信托法使得这些财产产生的所得和收入享有优惠政策,从而少缴部分税款。其次,对于个体户来说,由于其适用的是5级超额累进税率,收入越高,其适用的税率就越高。信托筹划法使得部分收入或所得从经营收入中分出,收入的分散也使得其经营收入适用较低的税率,从而少缴部分个人所得税款。

  作为纳税人乐意接受的一种行为,通过一个投资控股公司来持有信托资产,资产以公司发行的股票和借贷资产的形式存在,公司按照就其所得无需缴纳当地税收的方式来注册和进行管理。

  转让定价筹划法

  转让定价筹划法是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转让定价又叫互惠定价、转移定价、划拨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或经济机构各方为平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的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

  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可低于或高于市场上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以达到少缴税款甚至不缴税款的目的。也就是说,在经济生活中,凡是发生业务关系、财务关系或行政关系的各经济主体,为了躲避按照市场价格交易所承担的税收负担,实行某种类似经济组织内部核算的价格方式转让相互间的产品,达到转让利润,减少纳税的目的。比如,甲乙两地的税率不一样,甲地区的税率较高,乙地区的税率相对较低,个体户就可以采取在甲乙两地分设机构或建立关联企业的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各关联方通过一定的契约,增加乙地区机构的利润,减少甲地区机构的利润,使得他们共同承担的税负及他们各自所承担的税负达到最少。

  个体户可以利用的转让定价手法很多,主要是通过调整影响各机构产品成本的各种费用和因素来转移各关联方的利润,主要表现为:

  通过合理安排原材料、零部件、产成品等的价格,平均各关联机构的利润;通过固定资产的购置价格与相互租赁来影响各关联方的产品价格和利润;通过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厂商名称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高低相互影响各关联方的产品成本和利润;通过提供贷款的利息费用、管理、广告、技术资询费等劳务费用以及租金等影响各关联方的产品成本和利润;通过相互间的运输系统提供运输服务,收取费用的高低来影响各自的利润。

  总之,各关联方总是可以通过各种办法控制转让定价,转移相互间的利润。转让定价掩盖了价格、成本、利润间的正常关系。盈利的机构不一定真正盈利,而亏损的机构也不一定真正亏损。减轻税负,是运用转让定价手段转移利润的主要目的之一。

  这种筹划法在一定的限度内是合法的,但超过了一定限度的转让定价是要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管制的,因此,个体户在进行这些筹划时需要注意国家关于转让定价的有关规定,不要超过一定的限度。

  例如,个体户甲、乙、丙,1999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万、5万、2万。试问,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如果三个个体户分别纳税,则:

  甲应纳税额=80000×35%-6750=21250(元)

  乙应纳税额=50000×35%-6750=10750(元)

  丙应纳税额=20000×20%-1250=2750(元)

  共应纳税额=21250+10750+2750=34750(元)

  如果三个个体户通过转让定价,使得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5万元,则:

  甲、乙、丙应纳税额=(50000×35%-6750)×3=32250(元)

  通过转让定价共少缴税款2500元(34750-3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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