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企业避税筹划——利用保税制度的合理避税筹划

来源: 编辑: 2004/03/08 14:47:35 字体:
    (十九)利用保税制度的合理避税筹划

    保税制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海关制度。是指经海关批准的境内企业所进口的货物,在海关监管下在境内指定的场所储存、加工、装配,并暂缓缴纳各种进口税费的一种海关监管业务制度。

    我国现行保税制度的主要形式,一是为国际商品贸易服务的保税仓库、保税区、寄售代销和免税品商店;二是为加工制造服务的进来料加工、保税工厂、保税集团。

    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会发生货物虽已进境,但却不一定在该国市场上销售的情况,这就意味着货物缴纳关税与否,需视该货物决定为进口还是复运出口而定。如果是后者,那么,将该货物置于某种可以免纳进口关税的海关监管之下,不仅符合进口商的利益,而且还能促进该国的转口贸易和出口贸易。这正是保税制度的本质所在。

    1997年6月10日国务院批准《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正式实施,现将重要条款抄录如下,供分析:

    第四条规定,保税区内仅设置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和企业。除安全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保税区内居住;

    第八条规定,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保税区。

    第十一条规定,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第十二条规定,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予以免税;

    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据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

    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予以保税。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范围内外的货物或者物品从境外进入保税区,应当依法纳税。

    转口货物和在保税区内储存的货物按照保税货物管理。

    第十三条规定,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出口退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海关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管理的规定实施监管。

    第十四条规定,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供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和物品,使用单位应当向海关提供上述货物或者物品的清单,经海关查验后放行。

    前款货物或者物品,已经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的,已纳税款不予退还。

    第二十一条规定,区内加工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运往境外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手续;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口关税。

    区内加工企业将区内加工的制成品、副次品或者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运往非保税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依法纳税。

    第二十二条规定,区内加工企业全部用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

    用含有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对其制成品按照所含境外运入料、件征税;对所含境外运入料、件的品名、数量、价值申报不实的,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保税制度是一个包含众多环节的过程。现假设进口货物最终将复运出境,则其基本环节就是进口和出口,避税筹划的入手处就是这两个环节。

    在这两个环节,既是进口公司又是出口公司的外向型公司都必须向海关报关,在该公司填写的报关表中有单耗计量单位一栏,我们避税筹划的突破口就是这一个栏目。

    所谓单耗计量单位,即生产一个单位成品耗费几个单位原料,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种是度量衡单位/度量衡单位,如米/米、吨/立方米等;一种是度量衡单位/自然单位,如吨/块、米/套等;还有一种是自然单位伯然单位,如件/套、匹/件等。度量衡单位容易测量,而自然单位要具体测量则很困难,所以将利用第三种形式做出合理避税筹划。

    [案例]

    深圳海金马家具有限公司是一家利用进口原料生产出口家具的企业,从美国进口一批木材,并向当地海关申请保税,其报关报表上填写的单耗计量单位为:

    200块/套,即做成1套家具需要耗用200块木材。2002年2月深圳海金马家具有限公司由于引进先进设备,目前做成1套家具只需耗用150块木材。但因为海关对1套家具到底需要多少块木材在进口查验难以测量,通过以前的交往,海关认定该企业信誉良好,给予批准保税。2002年5月,企业如期限复运出口,完成了一个保税过程。

    [筹划分析]假如企业进口木材100000块,每块价格100元,海关关税税率为50%,我们可以计算出利用保税制度进行税收筹划的结果:

    其免税进口的木材=100000-(100000÷200)150=25000块

    其免税的关税税额=25000×100×50%=12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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