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纳税筹划案例——利用保税制度筹划
五、利用保税制度筹划
保税制度是对保税货物加以监管的一种制度,是关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税制度可以简化手续,便利直达,有利于促进对外加工、装配贸易等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保税货物是指经过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税款,不能擅自出售;
未经海关许可,也不能擅自开拆、提取、支付、发运、改装、转让或者变更标记。目前,我国的保税制度包括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和保税区等制度。
保税制度的运行是一个包含众多环节的过程。假设进口货物最终将复运出境,那么基本环节就是进口和出口。在这两个环节中,公司都必须向海关报关,在该公司填写的报关表中有单耗计量单位一栏,所谓单耗计量单位,即生产一个单位成品耗费几个单位原料,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种是度量衡单位/自然单位,如吨/块、米/套等;一种是自然单位/自然单位,如件/套、匹/件等;还有一种是度量衡单位/度量衡单位,如吨/立方米等。
例如,某生产出口产品的家具生产公司,2000年5月从加拿大进口一批木材,并向当地海关申请保税,该公司报关表上填写的单耗计量单位为:280块/套,即做成一套家具需耗用280块木材。在加工过程中,该公司引进先进设备,做成一套家具只需耗用200块木材。家具生产出来以后,公司将成品复运出口,完成了一个保税过程。
假设公司进口木材10万块,每块价格120元,海关关税税率为50%,则其节税成果为:
(100000-100000÷280×200)×120×50%=1714285.8(元)
保税制度是对保税货物加以监管的一种制度,是关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税制度可以简化手续,便利直达,有利于促进对外加工、装配贸易等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保税货物是指经过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税款,不能擅自出售;
未经海关许可,也不能擅自开拆、提取、支付、发运、改装、转让或者变更标记。目前,我国的保税制度包括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和保税区等制度。
保税制度的运行是一个包含众多环节的过程。假设进口货物最终将复运出境,那么基本环节就是进口和出口。在这两个环节中,公司都必须向海关报关,在该公司填写的报关表中有单耗计量单位一栏,所谓单耗计量单位,即生产一个单位成品耗费几个单位原料,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种是度量衡单位/自然单位,如吨/块、米/套等;一种是自然单位/自然单位,如件/套、匹/件等;还有一种是度量衡单位/度量衡单位,如吨/立方米等。
例如,某生产出口产品的家具生产公司,2000年5月从加拿大进口一批木材,并向当地海关申请保税,该公司报关表上填写的单耗计量单位为:280块/套,即做成一套家具需耗用280块木材。在加工过程中,该公司引进先进设备,做成一套家具只需耗用200块木材。家具生产出来以后,公司将成品复运出口,完成了一个保税过程。
假设公司进口木材10万块,每块价格120元,海关关税税率为50%,则其节税成果为:
(100000-100000÷280×200)×120×50%=171428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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