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毛利率申报的纳税筹划

来源: 编辑: 2006/11/13 15:19:11 字体:

    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根据流转额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对销售额和营业额的确定,关系到纳税的多少。应纳税额是以纳税人实现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再以法定的税率和征收率计算出来的。在对个人的流转税的征收实践中,对纳税人的销售额或营业额的核定有五种方法:

  1.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测)算核定;

  2.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核定;

  3.按照清产核资盘点库存核定;

  4.核实收入凭证测算实际收入核定;

  5.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规定的其他方法核定。

    其中以成本倒轧法也就是第2条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除以毛利率核定营业额的方法使用得最为普遍。在这里,成本和费用都是非常明确的,而利润额的确定难度比较大,尽管有关法规规定掌握10%的毛利率,但在实际核定税款过程中采用不多,实践中多根据当地同行业的盈利水平估算一个恰当的毛利率,反算出应纳税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由于毛利率是核定流转额的分母,所以毛利率越高计算出来的流转额就越小,毛利率越低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流转额就越大。对毛利率的掌握和申报往往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有的人不了解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业户核定税收的原,当税务人员来调查、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的时候,总是少不了给税务人员诉苦,往往是把自己生产经营的盈利情况说得很低,致使流转额反而推出来比较多,结果多缴了许多流转税。

    例如,个体工商业户王某开了一家高档礼品店,经营用房的月租金为800元,水电等费用平均一个月为200元。由于在同一个集镇上经营高档礼品店的仅王某一家,因此,税务机关在具体核定营业情况时往往把业户的申报作为基本的依据。

    该业户在申报经营情况时,如实提供了有关成本和费用的数据,但在讲到收入情况时,一再陈述自己经营的业务利薄,销售100块钱只有10块钱的毛利,也就是说,毛利率只有10%。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税务机关将该业户的月工资定为600元。根据业户的申报可以计算出该业户的经营情况:该个体户的月营业额=(800+200+600×2)÷10%=22000(元)

    如果根据业户的申报,就应该以22000元作为计税依据,按商业小规模纳税人4%的征收率计算,则:应纳增值税额=22000÷1.04×4%=846.15(元)

    显然,如此高的增值税是个体户难以接受的,与实际的经营情况也是不相符的,因为从事高档品的经营平时业务量不多,但毛利率大。经过反复核实,税务人员将该户的经营毛利率确定为50%、则调整后的月营业额核定为:(800+200+600×2)÷50%=4400(元)

    该户的月应纳增值税额为:4400÷1.04×4%=169.23(元)

    毛利率由10%上升到50%,而应纳增值税额则由846.15元下降到169.23元,两者相差676.92元,两者的差别是比较大的。这仅仅是流转税的缴纳,如果把所得税考虑进去,情况还会发生变化。

    一种情况下,根据毛利率计算出的利润,按正常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毛利率高,缴纳的所得税就高,流转税减少的税额被多缴的所得税抵消后,纳税负担反而重了。

    另一种情况下,也是最普遍的情况,高毛利率同样有利于减少所得税。对于个体户的所得税的缴纳,税务机关一般都是采用简易办法征收。所谓简易办法,就是根据应纳税营业额乘以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毛利率测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而更多的地方,则采用更简便的方法征收所得税,即根据营业额乘以附征率直接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营业额的减少,也有利于所得税的减征。

    从上述介绍中可以发现,个人缴纳流转税以及所得税,营业额的确定非常重要,其中毛利率的确定又是确定营业额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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