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应重视资金时间价值
在现代财务管理理念中,资金的时间价值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资金有时间价值,不同的时间点同一金额的资金价值不相等。这个差额就是资金的时间价值。
其实在税收筹划中,利用迟延纳税的方法就是为了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我们在比较不同筹划方案的好坏时,一定要比较不同方案在同一个时间点上的资金时间价值大小以进行判断。不同时间点上的资金大小无法进行比较,我们只有把不同时间点上的金额进行处理,使之在同一个时间点上完成换算后才具有可比较性。
下面举例说明经营筹划中筹划人员应如何通过资金时间价值来判断所谓的“专家意见”的正确性,以便作出正确的方案。
现在报刊上宣传的住房按揭还贷方法中,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较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在同一住房贷款中要少支付利息,于是许多人把原来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更改为“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所谓“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就是把本金与利息的和按还款期限平均,每月支付相同的金额;而“等额本金”还款就是每月还相同的本金,每月支付的利息是期初的所余本金乘以当月利率相等,每月还款额为本金加上当月应付利息之和。下面举例说明。
如一个人外购一套住房,需贷款50万元,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月利率为0.5%.现有两种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本息方式,另有一种是等额本金方式(每月末付款)。
(一)采用等额本息方式,每月应还的金额为500000×0.5%×(1+0.5%)240÷[(1+0.5%)240-1]=3582.15元。
20年本息合计为859716元,其中利息为359716元。
(二)采用等额本金方式,每月归还本金为500000÷240=2083.33元相同。
第1个月应付利息为500000×0.5%=2500元,第1个月应付款共计4583.33元;
第2个月应付利息为(500000-2083.33)×0.5%=2489.58元,第2个月应付款共计4572.91元;
第3个月应付利息为(500000-2083.33×2)×0.5%=2479.17元,第3个月应付款共计4562.50元;其余月份递推即可。
因为每月应付款利息基数递减,每月应付利息递减,故有随月份的增加,每月总付款数递减。
在整个20年中,总共利息之和为801250元,支付利息为301250元。两者相比,等额本金少支付利息为58466元(359716-301250)。
但我们却不能得出“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优于“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因为进一步分析,两者的折现价值相等。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两者的经济价值方面具有可替代性。再说,不同的还款方式如果具有不同价值的话,银行是不会同意客户的优选方案来损害其利益的。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经营者对资金的时间价值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主要是因为我国财务管理的理论研究起步较西方国家晚,许多企业的经营者都不是经济管理专业出身。另外,许多老百姓在看了报刊上所登的住房按揭贷款分析,盲目相信报刊上的所谓“专家分析”,税收筹划人员有义务和责任搞清资金的时间价值,为客户提供真正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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