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办时期的税收筹划选择方略

来源: 编辑: 2006/03/23 00:00:00 字体:

  税收筹划要树立超前意识。在企业成立时就要考虑税收筹划问题,准备做什么事情?在什么地方做?和谁合作做?采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涉及我国现行的哪些税种?有哪些税收优惠?……等等等等。掌握以上情况后,纳税人便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目的。实际上,税收筹划从准备创办企业时就已经开始了。

  1、纳税地点的筹划。在进行国内投资时,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可能所承受的税负有所不同。比如投资于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沿海经济开放区、“老、少、边、穷”地区,可享受比其他地区优惠的税收政策。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选择到相对低税率的地区进行注册。

  2、经营范围的筹划。经营项目的不同,不仅涉及到的税种不同,也关系到能否享受税收的优惠政策。在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中,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都有减免税方面的规定。因此,在确定企业经营范围的时候,应当仔细研究这些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其可能带来的经济利益考虑到经营范围的设计中。另外,在涉及到混合销售时,比如包括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目,交什么税合算,怎样交最核算,应当设计税收模型,据此确定经营范围。

  3、组织形式的筹划。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也有可能涉及税种的不同,从而导致税负的不均等。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合伙企业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有利润的话,一般是要交纳33%的企业所得税。另外,自然人股东还要就分红部分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选聘员工的筹划。开办企业在选聘员工上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选取某一群体的人员占到一定的比例可享受某些税收的优惠。比如,新办服务型企业,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聘用一定比例的下岗失业人员,就可以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另外还有录用残疾人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等。因此,企业可根据岗位设置的需要,选聘不同群体的职工,享受优惠税收政策带来的节税效益。

  5、资格认证的筹划。国家对一些新技术企业或特定行业有这样那样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还有类似于软件企业等等的企业资格认证。因此,针对一些特定的税收政策,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做好资格认证工作,不仅可以使企业直接获得经济收益,也是企业的一笔无形资产,对树立企业的外在形象也是大有好处的。

  6、成立时间的筹划。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基本上都有时间界限的,早一天晚一天都可能对其产生影响。比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口径等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免征或减征优惠政策)是指《通知》生效之日,即2000年7月1日以后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因此在创办企业时必须对企业所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时间界限有明确的认识,尽量争取优惠政策。

  7、选取合作伙伴的筹划。在创办企业时,选择合作伙伴(独资、与中方还是外方合资等)也涉及到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问题。比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费,应当报送其支付标准和所依据的文件及有关资料,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而一般内资企业的计税工资是月人均800元。可见,选择什么样的合作伙伴,关系到企业的性质,因而关系到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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