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拖拉机底盘不得免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9/24 09:41:47 字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248号)文第一条“关于拖拉机底盘适用税率问题”的规定,拖拉机底盘属于农机零部件,不属于农机产品。因此,销售拖拉机底盘应按17%的税率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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