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其他行业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举例(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4/10 16:49:51 字体:
  [例2]某汽车运输公司1994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8月3日,企业为某单位修理汽车一辆,获得修理费31800元。款项已收。

  销售额=31800/(1+6%)=30000元

  应纳税额=30000×6%=1800元

  则企业应按规定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318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800

  (2)8月24日,企业对外销售材料一批,获得价款74200元。款项未收。

  应纳税额=74200/(1+6%)×6%=4200元

  企业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742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7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4200

  月度终了后,企业按规定缴纳本月增值税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其他行业,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铁路运输企业、邮电通信企业、金融保险企业等,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与此基本相同。

  农业企业,由于其实行分业核算,其工业生产和商品流通业务所应缴纳的增值税与工业企业、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缴纳会计处理方法基本一致。农业生产,由于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则不必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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