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外资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举例(二)
二、会计报表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作为“会外工01表附表6”或“会外商01表附表6”,并按规定上报。该表的格式与编制方法与内资企业相同。
以某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的企业,本表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各三级明细账中的人民币余额直接编制,不得采用折合的方法将以记账本位币编制的报表折合为人民币报表。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以本月1日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美元记账。8月1日国家外汇牌价1美元=8.50元人民币。1994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8月2日,企业从美国进口原材料一批,到岸价为100000美元,缴纳关税人民币425000元,缴纳增值税人民币216750元。
按规定,企业进口原材料交纳的增值税,应折合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则:
借:材料采购 US$1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US$25500(¥216750)
贷:银行存款 US$175500(¥1491750)
(2)8月4日,企业从国内购进原材料一批价格为人民币17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28900元。
借:材料采购 US$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US$ 3400(¥28900)
贷:银行存款 US$23400(¥198900)
(3)8月5日,企业因质量问题将4日购进原材料的一部分退回给供货方,收回价款34000元,增值税额5780元。
借:银行存款 US$4680(¥39780)
贷:材料采购 US$4000(¥3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US$ 680(¥5780)
(4)8月10日,企业将一批产品销往国外。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出口退税,收回退税款255000元。则:
借:银行存款 US$30000(¥25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US$30000(¥255000)
(5)8月16日,企业收到上月销往美国因不符合合同而退回的产品一批,该批货物在出关时已办理退税170000元。
纳税人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退关的,应当依法补交已退的税款。则补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US$20000(¥170000)
贷:银行存款 US$20000(¥170000)
(6)8月18日,企业将自产货物一批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按同类货物的市场销售价格计算,该批货物约人民币120000元,该批货物的生产成本为US$8000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US$10400(¥88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US$2400(¥20400)
产成品 US$8000(¥68000)
(7)8月20日,企业在国内销售产品一批,价款为人民币340000元,按规定收回增值税税额57800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US$46800(¥397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US$6800(¥57800)
产品销售收入 US$40000(¥340000)
(8)8月22日,企业因仓库发生火灾,损失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各一批,进项税额分别为¥17000、¥29750、¥36125,则:
借:原材料--待处理原材料损失 US$2000(¥17000)
在产品--待处理在产品损失 US$3500(¥29750)
产成品--待处理产成品损失 US$4250(¥3612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US$9750(¥82875)
(9)8月24日,,企业将已购进原材料一批转用于企业在建工程,该批原材料进项税额为¥8500。则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US$1000(¥8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US$1000(¥8500)
(10)8月24日,企业接受外方投资者投入机器一台,海关完税凭证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27500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US$15000(¥127500)
贷:实收资本 US$15000(¥127500)
(11)8月25日,企业接受某公司捐赠机器一台,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7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890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US$2340(¥19890)
贷:实收资本 US$2340(¥19890)
(12)8月31日,企业将自产货物一批,分配给投资者作为股利。该批货物按同类货物市场价格计算价款为US$20000。
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股利 US$23400(¥1989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US$20000(¥17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US$3400(¥28900)
则8月31日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有关三级科目资料如下: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其余三级科目借贷方余额为:
科 目 借或贷 人民币 汇率 记账本位币
出口退税 贷 85000 8.5 10000
进项税额转出 贷 91375 8.5 10750
8月31日,企业应将“出口退税”和“进项税额转出”明细账余额转入“进项税额”明细账的贷方,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US$10000(¥8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退税额转出 US$10750(¥9137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US$20750(¥176375)
结转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账借方余额为:
人民币余额=239870-176375=63495元(US$7470)
企业应将“进项税额”明细账余额结转到“销项税额”明细账,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US$7470(¥6349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US$7470(¥63495)
结转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明细账贷方余额为:
人民币余额=107100-63495=43605元($5130)
8月31日,国家外汇牌价为1美元=8.60元人民币。
期末,企业应按期末汇率调整记账本位币余额,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US$59.65(5130-43605÷8.6)
贷:财务费用--汇兑收益 US$59.65
企业于次月初缴纳8月份税额。假定9月1日外汇牌价仍为1美元=8.60元人民币。则企业应缴税额¥43605,折合US$5070.35(¥43605÷8.60),则企业交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US$5070.35(¥43605)
贷:银行存款 US$5070.35(¥43605)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作为“会外工01表附表6”或“会外商01表附表6”,并按规定上报。该表的格式与编制方法与内资企业相同。
以某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的企业,本表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各三级明细账中的人民币余额直接编制,不得采用折合的方法将以记账本位币编制的报表折合为人民币报表。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以本月1日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美元记账。8月1日国家外汇牌价1美元=8.50元人民币。1994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8月2日,企业从美国进口原材料一批,到岸价为100000美元,缴纳关税人民币425000元,缴纳增值税人民币216750元。
按规定,企业进口原材料交纳的增值税,应折合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则:
借:材料采购 US$1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US$25500(¥216750)
贷:银行存款 US$175500(¥1491750)
(2)8月4日,企业从国内购进原材料一批价格为人民币17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28900元。
借:材料采购 US$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US$ 3400(¥28900)
贷:银行存款 US$23400(¥198900)
(3)8月5日,企业因质量问题将4日购进原材料的一部分退回给供货方,收回价款34000元,增值税额5780元。
借:银行存款 US$4680(¥39780)
贷:材料采购 US$4000(¥3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US$ 680(¥5780)
(4)8月10日,企业将一批产品销往国外。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出口退税,收回退税款255000元。则:
借:银行存款 US$30000(¥25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US$30000(¥255000)
(5)8月16日,企业收到上月销往美国因不符合合同而退回的产品一批,该批货物在出关时已办理退税170000元。
纳税人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退关的,应当依法补交已退的税款。则补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US$20000(¥170000)
贷:银行存款 US$20000(¥170000)
(6)8月18日,企业将自产货物一批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按同类货物的市场销售价格计算,该批货物约人民币120000元,该批货物的生产成本为US$8000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US$10400(¥88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US$2400(¥20400)
产成品 US$8000(¥68000)
(7)8月20日,企业在国内销售产品一批,价款为人民币340000元,按规定收回增值税税额57800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US$46800(¥397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US$6800(¥57800)
产品销售收入 US$40000(¥340000)
(8)8月22日,企业因仓库发生火灾,损失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各一批,进项税额分别为¥17000、¥29750、¥36125,则:
借:原材料--待处理原材料损失 US$2000(¥17000)
在产品--待处理在产品损失 US$3500(¥29750)
产成品--待处理产成品损失 US$4250(¥3612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US$9750(¥82875)
(9)8月24日,,企业将已购进原材料一批转用于企业在建工程,该批原材料进项税额为¥8500。则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US$1000(¥8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US$1000(¥8500)
(10)8月24日,企业接受外方投资者投入机器一台,海关完税凭证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27500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US$15000(¥127500)
贷:实收资本 US$15000(¥127500)
(11)8月25日,企业接受某公司捐赠机器一台,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7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890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US$2340(¥19890)
贷:实收资本 US$2340(¥19890)
(12)8月31日,企业将自产货物一批,分配给投资者作为股利。该批货物按同类货物市场价格计算价款为US$20000。
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股利 US$23400(¥1989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US$20000(¥17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US$3400(¥28900)
则8月31日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有关三级科目资料如下: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其余三级科目借贷方余额为:
科 目 借或贷 人民币 汇率 记账本位币
出口退税 贷 85000 8.5 10000
进项税额转出 贷 91375 8.5 10750
8月31日,企业应将“出口退税”和“进项税额转出”明细账余额转入“进项税额”明细账的贷方,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US$10000(¥8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退税额转出 US$10750(¥9137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US$20750(¥176375)
结转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账借方余额为:
人民币余额=239870-176375=63495元(US$7470)
企业应将“进项税额”明细账余额结转到“销项税额”明细账,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US$7470(¥6349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US$7470(¥63495)
结转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明细账贷方余额为:
人民币余额=107100-63495=43605元($5130)
8月31日,国家外汇牌价为1美元=8.60元人民币。
期末,企业应按期末汇率调整记账本位币余额,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US$59.65(5130-43605÷8.6)
贷:财务费用--汇兑收益 US$59.65
企业于次月初缴纳8月份税额。假定9月1日外汇牌价仍为1美元=8.60元人民币。则企业应缴税额¥43605,折合US$5070.35(¥43605÷8.60),则企业交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US$5070.35(¥43605)
贷:银行存款 US$5070.35(¥4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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