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技巧(二)
第二,正确填制增值税会计报表
企业应增设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1“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本表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录填列。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会企01表附表3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应交增值税
1、年初未抵扣数(以“-”号填列) 1 ×
2、销项税额 2
出口退税 3
进项税额转出 4
转出多交增值税 5
6
7
3、进项税额 8
已交税金 9
减免税款 10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1
转出末交增值税 12
13
14
4.期末未抵扣数(以“-”号填列) 15 ×
二、未交增值税
1、年初未交数(多交数以“-”号填列) 16 ×
2、本期转入数(多交数以“-”号填列 17
3、本期已交数 18
4、年末未交数(多交数以“-”号填列) 20 ×
本表各项目间的相互关系如下:
本年累计数栏第9行=1行+2行+3行+4行-6行-7行。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编制说明
2.本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年初未抵扣”项目,反映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已交纳的增值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3.本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企业应增设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1“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本表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录填列。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会企01表附表3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应交增值税
1、年初未抵扣数(以“-”号填列) 1 ×
2、销项税额 2
出口退税 3
进项税额转出 4
转出多交增值税 5
6
7
3、进项税额 8
已交税金 9
减免税款 10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1
转出末交增值税 12
13
14
4.期末未抵扣数(以“-”号填列) 15 ×
二、未交增值税
1、年初未交数(多交数以“-”号填列) 16 ×
2、本期转入数(多交数以“-”号填列 17
3、本期已交数 18
4、年末未交数(多交数以“-”号填列) 20 ×
本表各项目间的相互关系如下:
本年累计数栏第9行=1行+2行+3行+4行-6行-7行。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编制说明
2.本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年初未抵扣”项目,反映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已交纳的增值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3.本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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