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营业税会计处理举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 编辑: 2003/04/10 16:27:44 字体:
  [例]某农场1994年9月有关收入情况如下:

  主营业收入 
   运输业营业收入      80000元
   建筑业工程价款收入    260000元
   服务业收入        60000元
  其他业务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       30000元
   代购代销业务手续收入   15000元
   固定资产出租收入     25000元

  假定该农场以15天为一期纳税,以上月税额为基数预缴,月度终了后次月初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8月份企业营业税税额为13000元。

  (1)预缴营业税

  企业分别于16日、30日按规定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6500
    贷:银行存款       6500

  (2)计算主营业收入应纳营业税税额

  按照规定,企业经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其营业额,按照不同税目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运输业营运收入属于"交通运输业"税目,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80000×3%=2400元

  建筑业工程价款收入属于"建筑业"税目,应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60000×3%=7800元

  服务业收入属于“服务业”税目,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60000×5%=3000元

  则主营业收入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400+7800+3000=13200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3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3200

  (3)计算其他业务收入应纳税额

  技术转让收入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30000×5%=1500元

  代购代销业务手续费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属于"服务业"税目,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5000+25000)×5%
      =40000×5%
      =2000元

  则企业其他业务收入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500+2000=3500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3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500

  (4)月度终了后,企业按规定申报纳税,补缴少交的税额。月终,企业“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有关资料如下: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借方          贷方
         6500
         6500
                     13200
                     3500
  合计     13000          16700

  应补缴税款=(13200+3500)-13000=3700元


  企业实际补缴税款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700
    贷:银行存款       3700

  假定税务机关核定企业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则企业不必预缴税金。企业在实际缴纳本月税金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6700
    (13200+3500)
     贷:银行存款      16700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