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会计处理概述(二)
二、会计处理方法
(一)企业提供应税劳务,按规定计算和缴纳应纳营业税时:
由于不同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营业税金科目的名称有所不同,因而其会计分录也有所不同。
1.金融保险业、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邮电通信企业、民用航空企业、农业企业: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交通运输企业:
借:营运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铁路运输业务:
借:运输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5.施工企业: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6.对外经济合作企业:
借:营业税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7.企业在实际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二)金融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委托发放贷款。
收到委托贷款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应付委托贷款利息
按规定计算代扣的营业税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委托贷款利息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代交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三)建筑安装企业实行转包或分包形式的,按规定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转包人或分包人应纳的营业税。
总承包人收取承包款项,应根据应付给转包人或分包人的承包款计算代扣营业税,即:
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实际代交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四)企业销售不动产,按照规定,其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应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企业出售不动产,按规定计算应纳营业税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企业实际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时: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五)企业对外销售无形资产,其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按规定应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等有关科目。
企业销售无形资产,按规定计算应纳营业税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由于不同行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性质不同,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也有所不同,金融保险企业的其他业务设"其他营业支出"科目,则销售无形资产时:
借:其他营业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不划分基本业务和其他业务,相应地不设“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其出售无形资产所应纳营业税直接计入营业税金,即:
借:营业税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不设“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其转让无形资产划入应纳营业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实际缴纳销售无形资产应纳营业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一)企业提供应税劳务,按规定计算和缴纳应纳营业税时:
由于不同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营业税金科目的名称有所不同,因而其会计分录也有所不同。
1.金融保险业、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邮电通信企业、民用航空企业、农业企业: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交通运输企业:
借:营运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铁路运输业务:
借:运输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5.施工企业: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6.对外经济合作企业:
借:营业税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7.企业在实际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二)金融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委托发放贷款。
收到委托贷款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应付委托贷款利息
按规定计算代扣的营业税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委托贷款利息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代交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三)建筑安装企业实行转包或分包形式的,按规定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转包人或分包人应纳的营业税。
总承包人收取承包款项,应根据应付给转包人或分包人的承包款计算代扣营业税,即:
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实际代交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四)企业销售不动产,按照规定,其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应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企业出售不动产,按规定计算应纳营业税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企业实际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时: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五)企业对外销售无形资产,其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按规定应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等有关科目。
企业销售无形资产,按规定计算应纳营业税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由于不同行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性质不同,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也有所不同,金融保险企业的其他业务设"其他营业支出"科目,则销售无形资产时:
借:其他营业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不划分基本业务和其他业务,相应地不设“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其出售无形资产所应纳营业税直接计入营业税金,即:
借:营业税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不设“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其转让无形资产划入应纳营业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实际缴纳销售无形资产应纳营业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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