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预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应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同时贷记“银行存款——人民币户”科目。
例:某中外合资公司,计划全年盈利10万元。按季预缴所得税:10×1/4×33%=0.825(万元),财务人员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8250
货: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8250
例:某中外合资公司,计划全年盈利10万元。按季预缴所得税:10×1/4×33%=0.825(万元),财务人员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8250
货: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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